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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除企業員工賠償標準
開除企業員工賠償標準是支付二倍的經濟補償金;公司經濟性裁員或是無過失性辭退員工的,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開除企業員工賠償不給怎么辦
找法網提醒,開除企業員工賠償不給,按如下方式進行處理:
1.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方案;
2.協商不成,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辭退和辭職的區別在哪里
1.含義有區別。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于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強制措施。
2.行為的發生主體不一樣。辭職是勞動者提出的,屬于勞動者的主觀行動。辭退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的,屬于勞動者的被動行為。
3.行為發生的原因有區別。辭職是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或職工根據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辭退是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但未達到被開除、除名程度的職工,依法強行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行政處理措施。或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解除與職工勞動關系的一種措施。
4.行為發生的程度不一樣。辭職是中性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協商一致的結果。辭退是用人單位強制與勞動者解除合同的一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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