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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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試金石”升級,工程質量把關更嚴更實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時斕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新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這對建設工程質量控制來說,無疑是一重磅消息。
建筑工程質量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新型城鎮化發展水平,而質量檢測是評價工程質量的重要依據。此次工程質量“試金石”升級,對工程質量的把關將更嚴更實。
上一版《管理辦法》發布于2005年,距今已近20年。近年來,隨著建筑市場和檢測行業的不斷發展以及人民群眾對建筑品質的要求逐步提升,工程建設中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新型材料等內容的檢測項目日益豐富,原辦法已不能完全適應行業發展及監管的需要。
與此同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也出現了一些亟待整治的現象。行業檢測機構定位與實際不適應、檢測范圍不符合檢測實際需求、檢測責任主體覆蓋不全、檢測機構信息化應用水平低、違法違規成本低等問題日益凸顯。部分檢測機構惡性競爭、競相壓價,甚至違規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給工程質量埋下了安全隱患。新《管理辦法》的出臺,可以說是應時而生,對于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意義重大。
《管理辦法》從調整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范圍、強化資質動態管理、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完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責任體系、提高數字化應用水平、加強政府監督管理、加大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等多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強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為。
相較于先前較為籠統的規定,新《管理辦法》首先完善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內涵,明確檢測適用范圍,對何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說明更加具體明晰。“涉及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檢測項目”等檢測內容以及“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活動”等檢測范圍,均與實際更為貼合,能夠更好地滿足市場發展需要。
在檢測主體的確立上,根據《管理辦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依法設立的合伙企業均可以申請檢測機構資質,依法依規從事相關檢測業務,大大豐富了檢測市場的主體類型。
在此基礎上,《管理辦法》對檢測機構的專業性、技術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檢測機構需建立建設工程過程數據和結果數據、檢測影像資料及檢測報告記錄與留存制度,以保證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
隨著時代發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信息化管理和監督水平,也是新《管理辦法》強調的重點內容。其不僅要求檢測機構建立并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統對檢測活動進行管理,也規定政府建立檢測監管信息系統,還提出加大信用信息應用,在主管部門對檢測機構作出處罰后,將相關單位和人員受到處罰的信息予以公開,實行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不斷完善監管機制。
質量是立業之本、強國之基。聚焦民生關切,創新監管方式,堅持對質量安全問題“零容忍”,落實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就是要把好建設工程質量關,讓人民群眾住上更好的房子。新《管理辦法》的出臺,需要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完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體系,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以推動質量強國建設邁上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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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