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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對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的問詢函》(并購重組問詢函〔2023〕第5號)(以下簡稱“《問詢函》”)。根據《問詢函》的要求,公司已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逐項落實,并完成了《問詢函》之回復,同時對《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報告書(草案)》(以下簡稱“報告書”)等文件進行了補充和修訂,現對報告書主要補充和修訂情況說明如下:
除上述修訂和補充披露之外,上市公司已對重組報告書全文進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個別數字或文字錯誤,對重組方案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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