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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歐盟委員會修訂了專利法草案,如發生專利糾紛,新草案能讓持有人更方便地發起訴訟。此前有人批評,早期法案太偏向使用人,限制了持有人通過法庭禁令來維權。
本周三,歐盟委員會將對外公布新版專利法草案,該草案旨在能夠減少電信設備、智能手機、計算機、聯網汽車和智能設備相關關鍵技術的專利糾紛和訴訟,過去這些專利訴訟給各方造成了沉重經濟負擔。
在2010年代,移動通信技術成為全世界專利糾紛和訴訟的“溫床”,蘋果(165.33,0.31,0.19%)、微軟(281.77,-3.99,-1.40%)、HTC、摩托羅拉、三星電子(208.25,0.00,0.00%)、諾基亞(4.2,0.01,0.31%)等知名大公司都卷入了各種專利訴訟當中。
歐盟委員會官員表示,之所以要制定新的專利法,主要是未雨綢繆,避免在汽車行業、物聯網等行業發生新的大規模專利糾紛。
根據相關條款,未來如果持有人和使用者發生了糾紛,即使雙方正在歐洲知識產權局的協助下以“公平合理非歧視”(FRAND)原則談判專利授權費,此時專利持有人依然可以訴諸法庭,讓法庭對侵權公司發出禁止令。
而在之前的專利法草案中,糾紛雙方必須在9個月內以FRAND原則進行專利授權費談判,只有在談判完成之后,專利持有人才能夠采取法律手段。
最新草案中寫道,在有效保護相關當事方的權益方面,以FRAND原則進行專利費談判并不應該是一個先決條件。
歐盟專利法草案中提到,如果發生專利糾紛的雙方已經按照FRAND原則談判了專利授權費標準,而其中一方遵守了授權費規定,但另外一方沒有遵守,受損的一方可以根據FRAND原則確定的授權費標準,在所在國家法庭發起訴訟。
對于新版草案,一些專利持有人表示,及時要求法庭頒布禁止令可以保護他們的專利權益;反對者則認為,這樣的法庭禁止令將會抬高專利授權費水平,打壓行業競爭。
需要指出的是,歐盟委員會目前確定的僅僅是法律草案,這一草案在變成正式的歐盟法律之前,還需要獲得所有歐盟成員國以及歐洲議會的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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