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6日訊 振江股份(603507.SH)今日收報36.93元,跌幅2.66%。
昨晚,振江股份發布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0000.00萬元(含本數),符合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三億元且不超過最近一年末凈資產百分之二十的規定;在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新建風力發電機部件項目、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采取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國證監會作出予以注冊決定后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發行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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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含35名)特定投資者,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其他境內法人投資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資者等。所有發行對象均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并以同一價格認購公司本次發行的股票。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本次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
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最終發行股票數量由董事會根據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對應募集資金金額不超過三億元且不超過最近一年末凈資產的百分之二十。
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對象所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冊管理辦法》和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
本次發行股票完成后,發行前公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由公司新老股東按照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自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截至預案公告日,振江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胡震、卜春華夫婦,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胡震、卜春華夫婦直接持有公司32697042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2.93%;通過朗維投資間接控制公司6540898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59%。胡震、卜春華夫婦合計控制公司39237940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7.51%。本次發行完成后,胡震、卜春華夫婦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將有所下降,但仍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2]1071號”文核準,公司于2022年8月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704.41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33.56元。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共計人民幣571,999,996.00元,扣除相關的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人民幣14270754.72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557729241.28元。截止2022年8月29日,本公司上述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已全部到位,業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華驗字[2022]000604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振江股份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振江股份實現營業收入29.04億元,同比增長19.7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463.71萬元,同比下滑47.2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3163.30萬元,同比下滑80.59%;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5085.30萬元,同比下滑85.74%。
振江股份2022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金額為2127.32萬元,上期金額為1285.66萬元。
振江股份擬以2022年末總股本142625500股扣減不參與利潤分配的回購股份7066股及擬回購注銷激勵對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587500股,即142030934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2.00元(含稅),合計發放現金紅利28406186.80元。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潤分配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和送紅股。如在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因可轉債轉股/回購股份/股權激勵授予股份回購注銷/重大資產重組股份回購注銷等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并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振江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顯示,2023年一季度,振江股份實現營業收入9.54億元,同比增長112.5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719.92萬元,同比增長156.4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4643.05萬元,同比增長263.59%;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3702.25萬元,同比下滑1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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