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網通信”案又一涉案公司處罰落地。
5月21日晚,北京合眾思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合眾思壯”,002383)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合眾思壯通過虛構雷達相關業務、虛構專網通信業務、虛構軟件銷售和技術服務費收入、跨期確認票據貼現費用等方式,導致2017年至2020年累計虛增收入15.81億元,累計虛增成本11.78億元,虛減財務費用1.1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21億元。
最終,合眾思壯、創始人郭信平、財務總監袁學林、財務負責人侯紅梅共計被證監會罰款1250萬元。
【資料圖】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合眾思壯提及的虛構專網通信業務,涉及2021年震驚資本市場的“專網通信”大騙局。因該案件,合眾思壯在2022年5月10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同年11月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不過,隨著“專網通信案”主導者處罰落地,參與此次專網通信造假業務相關公司的罰單將陸續披露。
此外,知名籃球運動員姚明曾是合眾思壯股東,后將相關持股轉讓給其妻葉莉。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葉莉為合眾思壯第八大股東。
涉“專網通信”大騙局
《行政處罰書》內容顯示,合眾思壯通過虛構雷達相關業務、虛構專網通信業務、虛構軟件銷售和技術服務費收入、跨期確認票據貼現費用等多種方式,虛增收入、成本、利潤。
其中,虛構專網通信業務,則涉及隋田力(隋某力)的“專網通信”大騙局。
據《行政處罰書》披露,合眾思壯將與隋某力共同投資的聯營企業北斗導航作為專網通信業務運營平臺,以開展專網通信業務為名,與隋田力實際控制的江蘇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對接上下游合同簽訂、原材料采購、組織生產、貨物驗收交付等事宜,與隋某力指定企業開展自循環業務。
然而,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合眾思壯以為北斗導航及其子公司提供加工服務為名,加入專網通信業務鏈條,但實際卻不承擔加工角色,不提供任何有附加值的技術,而是作為出資方,以墊資方式提供資金,以可組織的資金規模確定訂單量,利潤空間提前確定且基本恒定。證監會認定,專網通信業務對合眾思壯而言沒有業務實質,但合眾思壯卻將其披露為通導一體化業務,以虛增2017至2020年收入金額9.39億元,虛增成本金額5.1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4.27億元。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1年年中,因“專網通信業務”出現重大風險,多家上市公司先后暴雷,系列事件均關聯著名為“隋田力”者所控股的公司。隋田力為上海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宏達”,002211)實際控制人。作為“專網通信案”主導者,針對隋田力及ST宏達處罰已經落地。今年4月,證監會最新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責令宏達新材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隋田力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并對其他當事人處以不同程度罰款和警告。
值得關注的人是,是隋田力將自循環專網通信業務引入了ST宏達。在ST宏達的罰單中,證監會將自循環專網通信業務定性為“專網通信造假業務”。
除了隋田力控制的公司外,數家企業參與此次專網通信造假業務,其中就包括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海電氣”,601727)、新海宜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海宜”,002089)、湖北凱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凱樂科技”,已退市)、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合眾思壯。上述公司均在去年底,陸續發布公告,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虛增利潤總額5.21億元
《行政處罰書》內容顯示,除了與隋田力的企業開展自循環業務外,合眾思壯還將這一套“玩法”引入了子公司業務當中。
具體而言,合眾思壯利用其子公司深圳合眾思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深圳思壯”)參與雷達相關業務,以開展雷達、服務器等相關產品貿易的名義,虛構生產業務流程,虛構軟件加載模塊,并與虞某實際控制的公司形成空轉循環貿易業務。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合眾思壯作為出資方,卻不提供技術、不參與生產、不經手貨物,不直接與客戶、供應商接觸聯絡,相關業務只有合同、單據、發票配合走單和資金流轉,沒有實物交付,缺乏業務實質,而合眾思壯卻將其披露為軍工集成產品業務,以虛增2017年至2019年收入金額6.09億元,虛增成本金額5.4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057萬元。
此外,合眾思壯的造假手段還包括虛構軟件銷售和技術服務費收入、跨期確認票據貼現費用。
2017年,寧波和創智建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和創智建”)向深圳思壯購買了合眾思壯企業級即時通訊軟件A1.0.0.5,2018年,和創智建又委托深圳思壯研究開發移動互聯高精度模塊研發項目。和創智建兩次支付的款項,實則來源于合眾思壯。和創智建作為承接專網通信業務的代工廠,本身并沒有采購軟件及技術服務的應用需求,合眾思壯虛構該業務是為了結算和創智建的部分專網通信業務利潤。合眾思壯通過虛構軟件銷售和技術服務費,虛增2017年收入和利潤總額3359萬元。
2017年至2018年,合眾思壯以銀行承兌匯票和國內信用證向和創智建支付專網通信業務采購款,和創智建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和國內信用證后進行貼現獲得現款。由此產生的貼現費用應由合眾思壯承擔,但合眾思壯為了調節利潤,未及時將貼現費用入賬,而由和創智建先行墊付貼現費用。
最終,多重手段并舉之下,導致合眾思壯2017年至2020年累計虛增收入15.81億元,累計虛增成本11.78億元,虛減財務費用1.1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21億元。
證監會調查后認為,合眾思壯公告的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 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決定對合眾思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郭信平、袁學林、侯紅梅給予警告,分別處以4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罰款。
合眾思壯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合眾思壯的業務和股東
官網資料顯示,合眾思壯成立于1994年,是中國較早進入衛星導航領域的公司之一。基于時空信息行業領先的技術能力、專業產品和全球化業務,合眾思壯實現了從核心技術、板卡部件、終端設備、解決方案到服務平臺的全產業鏈布局,業務覆蓋高精度、時空物聯、智能制造等主要方向。
招股書資料顯示,2017年,合眾思壯發生了兩件重要事項:一,姚明簽約成為合眾思壯的品牌代言人;二,郭信平將0.75%的股權轉讓給姚明。不久后,合眾思壯開啟上市進程,2010年正式在深交所上市。
招股書資料顯示,合眾思壯發行前共有6名股東,分別為郭信平、李亞楠、孟力、姚明、應旻子、李兵。發行后,姚明為合眾思壯的第六大股東,持股數為67.5萬股,持有市值為3270萬元。三年解禁期過,姚明于2013年第二季度,將所持股份轉讓給其妻葉莉,彼時的持股為1053萬股,持有期末市值為1433萬元。
根據2023年一季度報,葉莉為該公司第八大股東,最新持股數為288萬股,期末市值為2134萬元。
截至5月22日收盤,合眾思壯股價報6.45元,大跌4.87%,市值為4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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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