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生搖中人才共有產權房,驚喜之余又有疑問(引題)
(資料圖)
共有產權房可以出租嗎(主題)
跟上海北京不同,杭州答案十分肯定:可以(副題)
最近,小M搖中了位于余杭區良渚新城的人才共有產權房才泊嘉院,并選到了一套心儀的房源。高興之余,卻有一個疑惑困擾著她,她在社交平臺上發帖咨詢:“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房今后可以出租嗎?”
此帖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認為不能,甚至覺得購買共有產權房用于出租是違規。為此,潮新聞·錢江晚報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及律師,卻得到了不一樣的答案。
喜中人才共有產權房
卻為一個問題發愁
才泊嘉院、運河清正源府、河翠云筑、沁香公寓……最近,一批特殊的樓盤陸續入市。說它們特殊,是因為這些樓盤叫人才共有產權房,即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只有人才無房家庭才有資格購買。
小M稱,買房的時候,置業顧問跟她說過這套房子可以出租,而且租金收益都歸業主所有。但簽合同時發現,協議上并沒有明確規定能否出租。
人才共有產權房的房屋產權份額并非100%屬于業主,究竟是否可以對外出租?租金收益又歸誰,小M心里吃不準,于是在小紅書上發帖求助。
至于為何想出租,小M也在帖子中解釋了原因:才泊嘉院離單位較遠,她就想把才泊嘉院租出去,換租一套離單位更近的房子。
小M的帖子一發,引來眾多網友圍觀。
有人認為,人才共有產權房只需要購買一部分比例的產權份額,就可以享受到整套房子的居住權,本質上說這類房源是屬于“福利”房源,應該跟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賃住房一樣,不得對外出租。
也有網友表示支持,認為人才共有產權房和公租房并不是一個概念,業主也是有產權的,既然如此那就應該享有和其他業主一樣的權利,其中就包括出租權。
記者多方求證 相關部門表示“可以出租”
那么,杭州人才共有產權房到底能不能出租?
杭州房管部門表示應當按照《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協議》約定使用房屋,并明確約定了購房家庭在取得完全產權前不得出現的幾種行為,其中不包括出租。也就是說,房管部門并不禁止人才共有產權房對外出租。
潮新聞·錢江晚報記者又撥打12345市長熱線進行求證。工作人員稱,人才共有產權房可以出租,不過尚無具體細則。
記者還在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找到了《杭州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人才)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其中第二十三條管理責任和義務中明確規定:房屋交付使用后,買受人承擔整套房屋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以及使用過程中的全部管理責任和義務。
對此,浙江圣銀律師事務所張雙鵬律師解釋說:“按照合同的這個條款,就是說房子的全部管理責任和義務都由業主承擔,這就包括了出租權。如果合同的其他條例沒有明確禁止出租,顯然業主是有權將房子出租的。”
拱墅住建部門相關人員明確向潮新聞·錢江晚報記者表示,人才共有產權房可以出租。余杭住建部門也表示,政策未對房屋能否出租有所限制,人才購房家庭可根據自身需求對房屋進行合理合法支配。
跟上海北京有差異 杭州允許租金全歸業主
除了杭州,北京、上海等城市也都有共有產權房。在是否允許出租、租金如何分配的問題上,各地政策差異較大。
上海的共有產權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銷售,明確規定購買家庭必須用于家庭自住,也就是說不得出租。
北京共有產權房則允許出租,但是租金分配頗為復雜。比如前幾年的共有產權房,假設業主選購的產權份額是50%,那么租金也只能拿到50%,剩余50%歸政府(代持機構)。租金的這一分配原則,會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
但是北京在2021年之后推出了新型共有產權房,業主的產權份額高達80%以上,規定租金收益全部歸業主所有。
杭州人才共有產權房雖然還沒有交付,但是關于租金的分配方式,也有了初步答案。余杭區住建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人才共有產權房的租金全部歸業主所有。”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的人才共有產權房只是共有產權房的一種,由原先的人才租賃房轉化而來。面向普通家庭銷售的共有產權房,目前還沒有入市銷售。
除了購買資格上的區別,在產權份額上,兩者也有一定差異。杭州人才共有產權房最低選購份額是30%,而普通共有產權房最低選購份額為50%。也就是說,如果選購30%產權份額的人才共有產權房,出租的話租金收益同樣全部歸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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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