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張智偉 實習生 胡清文)昨日,前海管理局聯合深圳市稅務局發布《關于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涉稅服務業創新發展十八條措施》(簡稱“十八條”),從打造前海涉稅服務業集聚區、支持涉稅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深化深港澳涉稅服務業合作、建設國際化涉稅服務專業隊伍、營造良好的產業生態環境等五個方面,支持前海打造大灣區涉稅服務業發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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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條”將于本月15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3年。
支持涉稅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十八條”拿出“真金白銀”,支持涉稅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其中,稅務師事務所及有關行業協會入駐前海國際稅務師大廈,根據其入駐時間,“十八條”制定詳細的租金支持計劃,最多支持三個年度,每家機構每年不超過500萬元。
除對入駐的具有重大行業影響力的稅務師事務所通過簽訂合作協議方式給予支持外,在鼓勵稅務師事務所落戶前海方面,“十八條”將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新設立或新遷入前海的稅務師事務所,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5萬元。全國100強稅務師事務所新遷入前海及入駐前海的稅務師事務所近三年首次成為100強稅務師事務所的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落戶獎勵和150萬元一次性獎勵。
設立滿兩年的稅務師事務所,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500萬元且同比增長不少于10%的,按照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5%予以增長獎勵;如上一年度同比增長小于10%,可按照營業收入總額的1%予以經營獎勵。每家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前海涉稅服務機構符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相關條件的,進行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涉稅服務機構引進的企業落戶前海后兩年內,年均利潤總額不少于500萬元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此外,針對港澳涉稅服務業行業協會在前海設立機構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落戶支持。
深化深港澳涉稅服務業合作
前海始終把全面推進深港合作放在首位,“十八條”進一步深化深港澳涉稅服務業合作。
針對港澳涉稅專業人士與內地稅務師事務所合作設立的深港(澳)聯營稅務師事務所,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規定標準的,一次性給予機構最高50萬元深港合作獎勵,其中與全國100強稅務師事務所合作設立的,按上述標準的1.2倍予以支持。對港澳涉稅專業人士擔任深港(澳)聯營稅務師事務所股東的,每人一次性支持20萬元,每家機構最多支持3人。
此外,前海涉稅服務機構聘用港澳涉稅專業人士且在前海全職工作的,按3萬元/人/年的標準給予機構用人支持,每家機構每年不超過100萬元,支持期限不超過三年;對所聘用的港澳涉稅專業人士,每年最高不超過15萬元,支持期限不超過三年。
隨著越來越多優秀涉稅專業人才加入前海,此次“十八條”給予“一攬子”支持,促進前海國際化涉稅服務專業隊伍建設。例如,近三年內獲得內地稅務師資格的,一次性給予3萬元執業支持。對前海稅務師事務所在境外每設立一個分支機構,運營12個月以上且成功開展境外業務的,每家事務所最高獎勵100萬元。前海稅務師事務所上一年度利潤總額不少于400萬元的,每家機構獎勵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建立涉稅服務業“前海標準”
此次“十八條”明確,在前海三灣片區統籌優質產業載體,以前海國際稅務師大廈為重點,打造深港深度融合、服務能力突出、輻射作用顯著、品牌效應響亮的前海涉稅服務業集聚區。
建立涉稅服務業“前海標準”和“信用+風險”的分級分類專業化管理模式,對信用好、遵從度高的涉稅服務機構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務服務。鼓勵研究機構開展涉稅服務業行業研究、發布前海涉稅服務業發展白皮書。
同時,鼓勵行業協會搭建深港澳涉稅服務業職業共同體交流發展平臺,推動前海與港澳在稅務領域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鼓勵行業協會建立國際化和數字化專門委員會,加強行業國際化和數字化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在國際稅收業務、業務數字化等領域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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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