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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劉建林 李彥斌)近日,山西省出臺40條舉措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明確2023年,山西省開發區的工業用地將全部以“標準地”方式供應。在出讓土地前,政府統一完成區域環評、壓礦、地災、地震等相關評價,企業可實現拿地即開工,特別是小微企業通過“標準地”和“標準廠房”方式拿地更實惠更快捷。
山西是能源大省,但能源領域民間投資體量不大,民間投資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領域。下一步,山西將積極創造條件,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堅持國企、民企一視同仁。加快構建光伏發電項目保障性并網、市場化并網等多元機制,指導項目單位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協同電網公司對具備并網條件的項目,做到“應并盡并”“能并盡并”。
就穩定房地產業民間投資,山西將通過適度增加供地、探索政府主導盤活閑置商品房用于補充保障性租賃住房、適度下調商品房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不超過5個百分點等措施,解決房地產業民間投資下行壓力較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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