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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近三年內部審計發揮重要監督作用
發現問題金額2302億元促進增收節支1599億元
每日甘肅網4月19日訊(奔流新聞·蘭州晨報記者 紀敏)在4月18日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甘肅省審計廳就2023年1月12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最新修訂的《甘肅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進行解讀。甘肅省的內部審計開始于1984年,2009年省政府頒布《甘肅省內部審計試行辦法》。
修訂后的《甘肅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與14年前相比,對內部審計的管理體制、人員配置、職責權限、審計程序、整改和結果運用、業務指導和監督、法律責任等作出了全面完善的規定,并細化了指導監督方式,有很強的可操作性,為指導監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隨著《甘肅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頒布實施,甘肅省內部審計機構逐步健全,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內部審計機構992個,獨立設置內審機構256個,內部審計人員4719名,專職內審人員1287名。
近三年來,甘肅省內部審計機構聚焦主責主業,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持續開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落地、財政財務收支、經濟責任等情況審計,有效發揮了內部審計的重要監督作用。
甘肅省內部審計機構已完成審計項目2.3萬個,其中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審計325個,財政財務收支審計4950個,固定資產投資審計3062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審計2406個,經濟責任審計3850個,信息系統審計143個,境外審計49個,其他項目8262個。全省內部審計機構審計發現問題152301個,審計發現問題金額2302億元,促進增收節支159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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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