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觀點網訊:4月6日,香港《2023年印花稅條例草案》刊憲,以實施施政報告宣布的招攬人才措施。根據指定輸入人才計劃來港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如在去年10月19日或之后在港購置住宅物業,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可申請退稅。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根據擬議退稅機制,合資格外來人才可就一個住宅物業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該物業在申請人購買時,必須是唯一持有的住宅物業,更換物業除外。此外,物業在申請退稅當日須仍然由申請人持有。
外來人才仍須繳交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使其整體印花稅負擔與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齊。稅務局會在新法例通過并刊憲后接受退稅申請。
香港政府表示,擬議退稅機制透過大幅減低外來人才在港置業成本,吸引他們留港長遠發展。條例草案本月19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