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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22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國家藥監局官網消息,近期,國家藥監局按照聯防聯控機制“二十條”和“新十條”要求,結合疫情防控的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全系統配合優化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藥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藥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
一是加強應急審評審批。堅持研審聯動,依法依規啟動應急審批程序,截至目前,已附條件批準新冠病毒疫苗5個,另有8個新冠病毒疫苗納入緊急使用;批準治療藥物11個、各類檢測試劑128個。
對于已經上市但需要擴大供給的,各級藥監部門采取多種辦法,推動企業快速增產擴能。同時,與有關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各省級藥監部門對兒童用醫院制劑的調劑使用申請實施快速審批,一些管用好用的醫院制劑,可以更快地在更大范圍內服務患者。
二是強化藥品生產流通監管。要求藥品企業時刻繃緊質量安全這根弦,部署各級藥監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和質量抽檢力度。在生產中,嚴把原料關、過程關、放行關。在流通中,嚴把進貨渠道、冷鏈保障、儲運管理等關鍵環節。同時,加強網絡銷售藥品監測,規范網售行為。
三是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網上網下全方位監管,對存在風險隱患的,堅決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立案查處;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防疫期間,敢于鋌而走險者,態度鮮明地給予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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