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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山東省東南部黃海之濱的日照,其6000平方公里的海域是沿海漁民賴以生存的“命根子”、發家致富的“錢袋子”。而在漁民之中,有一個特殊群體,想要出海捕魚還需要一張“船票”才能登船,他們就是涉海涉漁社區矯正對象。世代濱海而居,向海謀生,出海捕魚是他們賴以生存的唯一生活技能,能獲準出海,是他們最關心的事、最迫切的需要,也是他們重新融入社會的關鍵。作為這類較為特殊的社區矯正對象群體,其就業方式具有“單一性、季節性、連續性”等特點,導致產生出海“監管難、監督難”等問題。
近年來,日照市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圍繞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加強民生司法保障,聯合司法行政機關,制定出臺山東省第一部涉海涉漁社區矯正監管監督規范性文件—《日照市社區矯正對象涉海涉漁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構建聯動聯管機制,既防止“失之于寬”導致涉漁矯正對象脫管失控,又通過“依法放開”保障他們順利出海,做到“放得出,牽得住,收得牢”,為涉海涉漁社區矯正對象提供了一張奔向蔚藍、通往未來的“船票”。這張“船票”打通了向海民生“出海口”,寄托著家庭和生活的希望,更承載著日照市檢察機關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情懷和擔當!
(來源:山東省日照市人民檢察院 作者:王小玉 尹興東 李志云 趙永群 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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