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導讀:
“雙三十”即在原“雙十”標準下,新增海風項目需滿足“離岸30 公里以外或水深大于30 米”的開發條件,若該政策正式出臺則將對海風行業產生一定影響。
【資料圖】
摘要:
我們認為,若“雙三十”政策正式出臺,短期內對海上風電行業可能造成一定影響,但整體沖擊有限;從長遠看,有利于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在此過程中,海纜的用量增長確定性最強,其單位價值量有望顯著提升,海纜行業的龍頭將首先受益。同時,將加速漂浮式技術的產業發展,其中系泊系統等關鍵環節將重點受益。1)海纜環節受益標的:東方電纜、起帆電纜、中天科技、亨通光電;2)漂浮式系泊環節受益標的:亞星錨鏈。
存量項目基本無影響。目前,近海風電項目大都已開發完畢或正在進行,十四五期間的項目大都符合“雙三十”要求,即使部分未達標也大都已完成核準,按“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慣例,已核準、在建、建成并網的存量海風項目受影響很小。因此,除海風起步較晚的山東、海南等個別地區外,其他省份影響有限。而從技術層面看,國內完全具備離岸30 公里以外、水深大于30 米開發能力,“雙三十”要求并不苛刻。
顯著利好海底電纜,單位價值量或提升。海纜是典型的抗通縮環節,而“雙三十”要求的本質是走向深遠海,這就必然導致離岸電力傳輸距離的增加,因此海纜用量將大幅增加,在維持風場容量一定的情況下,海纜單吉瓦價值量可能會顯著提升。例如,離岸距離從20 到30公里增加到50 公里以上,送出海纜ASP 將從15 億元左右增加到20億元以上。因此,“雙三十”政策若出臺,利好海纜行業,同時也對海纜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利好漂浮式發展,加速走向深遠海。目前,國內漂浮式海風技術已經從樣機逐步轉向規模化示范階段,已經有6 個樣機示范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果,已投運的漂浮式海風項目有“引領號”、“扶搖號”,中海油“海油觀瀾號”漂浮式海風項目也于近日成功出海。從國內海風成本看,目前近海風電場建設成本約1-1.4 萬元/kW,而已投運的漂浮式海風試點項目造價為3.8-4 萬元/kW,約為前者的3 倍左右。由于漂浮式風電無需打樁,簡化施工環節,特別適合水深超過50m 的深遠海域,并且一旦規模化應用,其成本有望快速降低。假如“雙三十”
政策發布,將會倒逼漂浮式技術發展,加快深遠海風電的開發進程。
風險提示:實際政策內容及落實情況不及預期、產品或工程質量出現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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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員:龐鈞文/石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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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