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自負和自費怎么理解?
一、醫保自負
醫保自負指的是在參保人進行就醫治療的時候,所有需要自己進行負擔的費用,包括了醫保自付費用和需要參保人自費的部分。
二、醫保自費
醫保自費指的是參保人進行就醫治療過程中,所使用的不屬于醫保報銷范圍的藥品或者項目和醫療服務等等所花費的費用,無法使用醫保進行報銷,需要自己進行自費使用。
醫保自負的費用有哪些?
醫保自負費用包含了醫保自付費用和醫保自費費用:
1、參保人進行就醫治療的時候,沒有超過起付線的那部分費用就需要參保人進行自我支付,超過的部分才按照相應的比例進行報銷,并且如果該參保人總的花費沒有達到醫保的起付線,那么就所有的費用是由該參保人自己負擔的,比如說該參保人所在地區二級門診起付標準為200元,報銷比例為60%,該參保人在門診的時候花了600元,那么該參保人最后可以報銷(600-200)×60%=240元,那么在這600元中,200元是該參保人需要自付的部分,600-200-240=160,這160元是該參保人需要自費的部分。
2、參保人進行就醫治療的時候,會涉及到對于藥品的購買,我國醫保可報銷的藥品主要分為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兩種,其中乙類藥品想要進行醫保報銷是需要先進行自付的,另外乙類診療項目也是需要參保人自付一部分的,比如說該參保人在進行就醫治療的時候,使用到了一款價值500元的乙類藥品,那么就需要先自付500×10%=50元,然后該乙類藥品的醫保報銷比例為80%,那么這個乙類藥品最后可以報銷(500-50)×80%=360元,那么在這500元的費用里面,500-360=140元,這140元的部分就是該參保人員自負的部分。
3、參保人在進行就醫治療的時候,超過限額需要自己支付的部分,也是醫保支付費用。
4、所有醫保報銷范圍外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的花費都屬于參保人的醫保自費費用。
自付一、自付二、自費是什么意思?
1.自付一:醫保報銷范圍內的費用中,患者需要支付的錢。
2.自付二:有一些標明“部分自付”的藥品和檢查,需要患者支付的金額。
舉個例子,一瓶200塊的藥品屬于這類型的藥品,如果自付的比例是10%,那么自己就要承擔20元。
3.自費:簡單來說就是醫保不能報銷,需要自己支付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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