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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北京8月16日電(記者劉坤)國家發展改革委16日發布《關于推動虹橋國際開放樞紐進一步提升能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明確,強化虹橋商務區核心功能。大力發展高能級總部經濟、高流量貿易經濟、高端化服務經濟、高層次會展經濟,加快打造功能復合型國際化中央商務區、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支持虹橋商務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率先試點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政策,允許主辦企業在一定額度內購匯,允許跨國公司在境內辦理境外成員企業本外幣境外集中收付業務,賦予企業更多資金匯兌自主權。
《措施》提出,推進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區域內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牌照和測試結果互認互通,支持在虹橋-昆山-相城、嘉昆太協同創新圈等區域構建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區,率先開放跨省市道路測試。支持上海、蘇州聯動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推動創新場景開放和應用互聯互通。
《措施》明確,引領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加強服務長三角地區的功能平臺建設,推動虹橋國際開放樞紐與合肥、蕪湖等長三角地區城市聯動發展,逐步實現資源共享、政策共通、平臺共建,以協同開放提升整體實力,以功能升級促進區域合作,合力打造強勁活躍增長極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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