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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礦山安監局山西局通報中煤集團山西華潤聯盛黃家溝煤業有限公司“6·15”較大運輸事故有關情況,要求山西全省礦山企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立即開展礦山井下輔助運輸安全風險識別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堅決防范遏制礦山井下輔助運輸事故發生。
通報要求,各礦山企業要強化礦山井下輔助運輸設備和安全設施管理,提升絞車、提升罐籠及其輔助設施、電機車、無軌膠輪車、架空乘人裝置、單軌吊等運輸設備必須保證完好、運行可靠、管理到位;相配套的超速、打滑、越位、急停、張緊力下降、過卷等各類保護裝置,通信裝置、信號裝置、備用信號裝置、直通電話或手持直通機等信號聯絡裝置必須齊全完善、靈敏可靠;鋼絲繩的選型和安全系數必須滿足規定要求并保持完好,必須按規定定期檢驗;運輸設備運行速度和載重不得超過設計規定值,制動系統或制動裝置的性能、制動參數等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各類提升、運輸設備及配套部件和控制、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執行安全標志管理。
同時,要進一步規范礦山井下輔助運輸現場管理和運行維護管理。各礦山企業要不斷規范輔助運輸秩序管理,科學安排和調度運輸工作,嚴格按照運輸工序和流程組織作業;強化運輸全過程人員安全行為管控,嚴格落實運輸作業前安全風險辨識及安全確認制度;嚴格落實架空乘人裝置日檢查制度,確認完好后方可運行;建立無軌膠輪車入井運行班檢查制度,每班入井運行前必須對車輛的制動效果進行試車;認真執行輔助運輸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檢驗制度,未檢驗、檢驗不合格或檢驗超期的運輸設備嚴禁使用。
(總臺記者 裴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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