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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邢生祥
2月2日,是世界濕地日。記者從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獲悉,近10年來,青海累計投入各類濕地保護資金11.78億元,實施地形地貌修復、自然岸線維護、河湖水系連通、植被恢復、野生動物棲息地恢復等224項濕地保護修復工程,覆蓋三江源、祁連山、青海湖、柴達木盆地、河湟流域等區域,一批退化濕地得到修復,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進一步增強。
目前,青海有青海湖鳥島、扎陵湖、鄂陵湖3處國際重要濕地,履約面積18.4萬公頃;19處國家濕地公園,總面積32.5萬公頃;32處省級重要濕地,總面積約215萬公頃,濕地面積居全國前列,逐步形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為基礎,濕地公園為補充的濕地保護體系。
根據第三次國土調查結果,青海濕地面積712.39萬公頃,占全國濕地面積的12.64%,居全國前列,其中64.32%濕地面積納入到了自然保護地體系,濕地保護率高于全國平均14個百分點。近年來,青海通過持續開展濕地保護修復,濕地無序利用、過度開發的狀況得到初步遏制,濕地生態逐步得到恢復,生態功能不斷提升。
青海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濕則濕、宜荒則荒、宜沙則沙”的原則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治理要求,杜絕“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隨意命名濕地公園等違法違規現象發生,嚴厲打擊破壞濕地違法行為,全力維護濕地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完整性。同時,將濕地保護納入林長制一體監管,依法嚴格濕地用途管控和總量控制,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濕地違法行為,在全國率先實施濕地生態管護員制度,按人均2000公頃管護面積設置963名濕地管護員,形成濕地資源管理新機制和網格化管理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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