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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出口退運的稅收優惠來了。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電商企業出口商品退運成本,積極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
近年來,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的便利化問題,進一步降低跨境電商出口企業運營成本,備受關注。海關數據顯示,2022年我國跨境電商進出口(含B2B)2.11萬億元,其中,出口1.55萬億元,進口0.56萬億元。如按電商企業平均10%的退換貨率計算,去年一年我國跨境電商出口商品的退換貨金額影響不可小視。當前,大量跨境電商零售出口退貨商品,因退運國內物流成本高、進境要求嚴格且手續復雜等原因,滯留在海外倉庫中,需要支付高額的倉儲費用,最終大多數商品只能在海外低價促銷或銷毀,造成大量損失。尤其對很多小微跨境電商出口企業而言,退換貨的處理成本蠶食了相當大比例的企業利潤。
2022年9月,商務部發布的《支持外貿穩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出臺便利跨境電商出口退換貨的稅收政策。而此次出臺的政策,將為跨境電商出口企業挽回不少退運成本,減少企業后顧之憂,穩定外貿企業預期。為進一步優化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流程與規定,為企業提供更多便利,降低操作門檻與企業退貨入境成本,下一步可建立起從采購、出境、倉儲、銷售到退換貨處理的全過程完整閉環。
降低退換貨條件。按照國家進出口關稅條例,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不征收進口關稅。這一規定主要是針對一般貿易貨物出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發生退貨的原因普遍多樣,加之境外電商平臺傾向于保護消費者利益,很多商品都是經過短暫使用后不滿意而發生退貨,產品的品質和規格可能并無問題。此次新政策在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運原因上不再強調因品質或規格原因,“滯銷、退貨”的表述更符合跨境電商商品特點。
優化退貨稅收政策。對于出口貨物和已匯總形成報關單的9610出口商品來說,如何證明商品未退稅或退稅已補稅,是復運進境不征稅的重要條件。按照目前規定,退貨企業需要向稅務部門申請開具相關證明,申請時需要向稅務部門提供申報表、報關單、出口發票、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對此,可考慮利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等,一站式提交相關申請,提升管理部門審核效率;同時針對退貨商品的特點和屬性,在補繳稅款方面制定特別政策。
探索郵包自發貨出口退貨處理方式。當前我國跨境電商出口中,還有大量的小微賣家采用自發貨模式通過郵政小包、商業快件等向境外消費者遞送商品,出口報關是通過郵件通關,尚未納入跨境電商通關報關體系內。這種方式下的退貨商品,如退回國內也只能通過個人郵包,成本非常高昂。可考慮實施郵包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集貨模式,在海外設立退貨商品集貨倉統一批量退運回國內,以降低退運成本,并在通關、稅收方面探索相應管理措施。(李鳴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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