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18.8元做面部清潔 稀里糊涂背上7600元貸款
在市場監管部門調解下,雙方經過協商取消貸款;呼吁大學生樹立健康消費觀,遠離不良“校園貸”
沖著某團購平臺上18.8元的低價面部清潔體驗券去護膚門店消費,結果辦理了高價套餐,稀里糊涂背上了數千元貸款,還產生了擔保服務費、技術服務費等費用。這是怎么回事?
(相關資料圖)
近日,兩名大學女生小梁、小李分別向南寧晚報反映了自己遇到的煩心事。最終,在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調解下,雙方經過協商,商家為小梁和小李取消了貸款,小梁和小李則向商家補償1000元已消費項目的差價。
學生“被貸款”
大學生團購18.8元體驗券 商家另外推薦高價套餐
大四學生小梁告訴記者,近日,她在某電商平臺上,團購了一張某面部皮膚護理店推出的18.8元面部清潔體驗券。當她來到位于明秀東路這家護理店消費時,店員告知,經過檢測,她的臉部皮膚情況不適合使用這張體驗券。隨后,店員推薦她辦理相關面部清潔套餐,1980元可做6次。小梁認為價格有些貴,對方將價格降至890元,還表示這次洗臉項目相當于贈送。
小梁第二次到店里消費時,店員又向她推銷辦卡,年卡7800元,半年卡4800元。因價格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小梁拒絕了。
4月15日,小梁第三次到店里消費。在洗完臉后,店員稱當天有技術顧問過來,可以幫小梁檢測皮膚。對方從小梁的鼻子部位提取油脂拿去做檢測,隨后回復稱小梁的臉部有很多正在活動的螨蟲。
小梁聽后很擔心。小梁說,當時店里的人稱,看她是學生,給了個優惠價7600元(套餐包含半年毛囊清潔加10次除螨),而且公司內部正面向學生開通“綠色通道”,可以先用后付。每個月支付505.82元,這對于處于實習階段的小梁來說,在自己承受范圍內。隨后,小梁填寫了相關個人信息,并提供了身份證。店員拿起小梁放置在桌上的手機,一番操作后,該套餐購買成功。
購買護膚套餐變成“貸款”想取消貸款卻遇到難題
當晚回到家,小梁突然看到手機微信上“悅己管家”公眾號有一個借款合同,借款7600元,年化利率9%,分18期還款,本金加利息一共9104.76元,其中還顯示擔保以及技術服務費共951.84元。自己怎么會辦理了貸款?小梁連忙在微信上詢問店員。對方回復稱,他們是正規公司,不用擔心,貸款沒有額外手續費。
小梁認為,對方不應該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引導學生貸款,這屬于霸王條款。第二天,小梁在朋友陪同下來到店里要求取消貸款。商家表示,小梁已經是成年人,并且已經簽字,不能退掉7600元套餐。一番協商后,商家回復,因公司需要走流程,三天后給小梁回復。隨后,小梁向12315熱線反映了情況。
無獨有偶,大二女生小李近日也遇到了和小梁幾乎一模一樣的消費糾紛,涉及商家是同品牌皮膚護理店的大學東路店。小李告訴記者,當時商家在知道她是大學生后稱,他們可以幫她向公司申請優惠,小李只需要按月支付護膚費用。“對方沒有說是貸款分期,后來我才發現有7000元貸款,分18期,每月還款465.89元,另外有擔保費、技術服務費一共876.78元。”經過協商后,商家也是表示走公司流程,3天后回復。對此,小李也向12315熱線反映了情況。
小梁(左圖)和小李的貸款訂單(當事人供圖)
相關部門調解雙方協商 大學生退掉貸款補千元差價
4月19日下午,在興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秀和市場監督管理所里,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小梁和商家進行了協商。小梁的訴求是退掉貸款以及第一次進店消費時辦卡的費用。
商家負責人孫女士表示,辦套餐時,小梁針對店里提出的方案是知情的,還在辦理貸款前回家拿來了身份證。對此,小梁說,自己知道套餐的費用以及包含的項目內容,但是對于貸款是不知情的。店員告訴她說公司針對學生開通綠色通道,她以為“每次交505元費用是這次用、下次給錢”。
在調解過程中,孫女士說,890元體驗卡是優惠價,包含有6次面部清潔(另外贈送1次),合同約定不退不換。小梁要求退款,需按照原價298元/次計算,小梁消費2次(取消贈送的一次),即退款294元。在辦理7600元貸款過程中,店里屬于第三方,為小梁作擔保貸了款,錢是按月返還給店里。
經過工作人員調解,孫女士同意幫助小梁取消7600元貸款。她表示,目前他們還沒有收到錢,但已經為小梁提供了一次面部清潔、除螨服務,而且打開的護膚產品及贈送的一次光療也需要成本。7600元套餐是優惠價,因小梁個人原因要退錢,所以要按照原價計算。也就是說,扣除店里退的294元,小梁還要另外補上1000元已消費項目的差價。
最終,小梁同意了該協商方案。昨日下午,小梁告訴記者,貸款已經顯示結清字樣。而小李經過與商家協商后,也取消了貸款,同樣需要向商家補1000元已消費項目差價。
加強監管
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校園貸”投訴多為醫美等
像小梁和小李這樣“被辦理”互聯網貸款的大學 生并不少見,有的大學生則是主動辦理互聯網貸款。
據了解,對于在校大學生互聯網貸款的業務,我國有明確監管規定。2016年4月,教育部與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實時預警機制,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應對處置機制。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2021年3月,銀保監會等五部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風險管理,明確未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一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同時,《通知》規定,要嚴格貸前資質審核,實質性審核識別大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綜合評估大學生征信、收入、稅務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狀況,嚴格落實大學生第二還款來源,通過電話等合理方式確認第二還款來源身份的真實性,獲取具備還款能力的第二還款來源(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貸款行為并愿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嚴格把控大學生信貸資質。
此后,大部分小貸機構以及一些持牌消費金融機構都不再開展“校園貸”業務。然而,仍有一些機構由于身份審核不嚴格,僅讓借貸者提供“非學生身份承諾函”等資料,導致一些大學生成功借到款。還有少數機構將原來的“校園貸”包裝成“培訓貸”“美容貸”等形式,使原來的“校園貸”以更隱蔽的方式推出。此外,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引誘大學生辦理“刷單貸”“套路貸”等,給大學生的生活、學習造成極大負面影響。
記者了解到,在黑貓投訴平臺,今年以來仍有不少關于“校園貸”的投訴。根據投訴信息,這些“校園貸”投訴的借貸時間多發生在2016年—2017年,但也有近兩年來的借貸業務,主要涉及教育培訓、醫美等領域。
消費警示
不良“校園貸”存在諸多隱患 大學生要理性考慮超前消費
今年3月3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共青團中央聯合發布消費警示,呼吁大學生樹立健康消費觀,遠離不良“校園貸”。
“校園貸”曾因效率高、辦理方便等,吸引了眾多有超前消費需求的大學生辦理貸款。但“校園貸”風靡背后,也存在著諸多嚴重隱患。例如,“校園貸”市場存在辦理貸款業務門檻低、經營者資質參差不齊、隱瞞實際資費標準、風險提示不充分等問題,導致學生辦理貸款后,背負沉重的還款負擔,一旦逾期還可能面臨暴力催收、父母被騷擾等問題。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以及“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12315熱線工作人員提醒,大學生作為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同時要理性考慮超前消費,審慎選擇貸款機構,避免陷入不良“校園貸”陷阱。確需借款的,要到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辦理。建議商家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履行告知義務,讓消費者充分享有知情權,才能避免承擔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廣西華勝律師事務所律師楊仕通建議,消費者如果遇到類似消費糾紛,除了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請求調解,也可以向當地銀保監局反映情況。
(來源:南寧云—南寧晚報 記者 韋薇)
編輯:韋瑋
責任編輯:唐秋艷
值班編審:湯潔葵
(作者: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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