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報和2020年一季報而停牌1個月后,瀚葉股份(600226)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事實上,利空還不止于此。6月11日,瀚葉股份又發布了一則《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瀚葉股份在公告中警示投資者:若在6月30日前無法披露2019年年報,公司股票將在7月1日強制復牌,并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在8月30日前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報,公司股票將再次停牌并可能被暫停上市;若在10月30日前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報,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
不過,這一系列的風險警示對投資者而言已經無濟于事。因為從4月30日起,瀚葉股份就開始連續停牌,6萬投資者已無法交易。特別是在瀚葉股份存在違規擔保、年報“難產”、被立案調查,以及存在退市風險等諸多利空因素影響下,復牌后的走勢不容樂觀。目前投資者最關心的事情是,能否要求瀚葉股份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對此,接受記者采訪的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證券團隊楊泉軍律師表示:在2020年4月30日停牌時持有瀚葉股份股票的投資者,復牌后無論是否賣出都具備維權資格,可以通過微信falv365免費咨詢律師,或者等待證監會做出處罰后,自行向法院起訴,要求瀚葉股份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瀚葉股份被立案調查,表明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投資者在瀚葉股份停牌之前買入其股票,可視為與其信息披露具有交易因果關系。因此,如果瀚葉股份復牌后股價下跌而造成的損失,也可以推定其與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具有損失因果關系,瀚葉股份應當依法賠償。”楊泉軍律師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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