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市場期待已久的轉板機制就此落地。
《指導意見》明確,在轉入板塊范圍方面,試點期間,符合條件的新三板掛牌公司可以申請轉板至上交所科創板或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在轉板上市條件方面,申請轉板上市的企業應當為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且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應當符合轉入板塊的上市條件。轉板上市條件應當與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的條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以根據監管需要提出差異化要求。在轉板上市程序方面,轉板上市屬于股票交易場所的變更,不涉及股票公開發行,依法無需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據上市規則進行審核并作出決定。
目前,全國股轉公司正在穩步推進精選層落地工作,截至2020年6月2日,已受理47家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精選層掛牌的申請,并向其中36家企業出具了問詢意見;市場合格投資者已超100萬戶,多家公募基金向證監會申請設立新三板基金產品,其中6只公募產品已獲批設,為實施公開發行和發揮市場定價功能奠定了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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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