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市房管局發布關于加強購房資格管理工作的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購房登記完成后,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即時鎖定,鎖定期間不得再次進行購房登記;未取得購房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其銷售房屋。
意見稿提出,在武漢市限購區域購買住房的意向購房人,可通過“武漢住保房管”微信公眾號或“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申請購房資格(含無房家庭優先選房資格,下同),也可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武漢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信息系統”或“武漢市房地產經紀服務平臺”申請購房資格。
購房資格認定結果自出具之日起60日內有效,意向購房人可憑有效的認定結果進行購房意向登記和合同網簽備案。認定結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動失效。
意見稿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在新建商品房預(現)售方案備案完成后通過“武漢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信息系統”驗證意向購房人的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并進行購房登記,最終購房登記名單應于銷售前通過銷售現場、網絡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無房家庭優先選房登記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購房登記完成后,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即時鎖定,鎖定期間不得再次進行購房登記。開盤銷售后,購房資格認定結果自動解除鎖定。
意見稿強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房屋銷售給已登記的意向購房人。未取得購房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其銷售房屋。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通過“武漢市房地產經紀服務平臺”驗證意向購房人的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并進行存量房網上簽約。未取得購房資格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其提供網上簽約服務。
意見稿提出,各區房管部門應按照新建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工作要求,在購房登記、開盤銷售、網簽備案等環節,按一定比例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資格認定結果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回訪購房人。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違反武漢市住房限購政策和本通知規定的,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轄區房管部門應責令限期整改并記入房地產企業信用檔案。房地產從業人員協助意向購房人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購房資格的,轄區房管部門依規對相關人員作出記入信用檔案、罰款等處罰,行業協會應將相關人員列入從業人員“黑名單”。
此外,向購房人騙取購房資格的,取消其家庭本次購房資格,并列入房屋交易不誠信人員黑名單,一年內不予受理其家庭購房資格申請。
意見稿還提到,對涉嫌偽造相關證件、印章、證明材料或者使用虛假證件、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等違法行為,移交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武漢此類政策規范了房屋認籌行為,購房者最多擁有一張“房票”,也只能認購登記一個樓盤,防止了多個樓盤登記和認籌的行為。類似做法實際上是“限制登記”的一種體現,降低了部分熱點樓盤盲目登記的現象,真正減少了樓市的虛火,具有非常好的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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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