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名為《我一個世界五百強做食品的,被抖音賣烤蝦的騙了》的自媒體文章在網絡刷屏。當事人在抖音上看到一則烤蝦廣告后下單,用194元買了250克烤蝦,貨到付款后發現是“三無”產品,且外形口感與廣告宣傳差別巨大。由于在抖音查無訂單信息,維權之路艱難坎坷。事后,抖音平臺回應稱,已展開相關調查,下架涉嫌存在虛假宣傳的問題商品,暫停烤蝦類商品廣告上線,并表示會對違規商家進行清退處理。
很多人通過電商平臺購物消費時,或多或少地受到過虛假宣傳、產品不合格等違法行為的侵害,“賣家秀”和“買家秀”會有天壤之別。如今,電商平臺越來越多,不少售賣假冒偽劣商品者利用平臺存在的管理漏洞,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018年8月31日通過的電子商務法,規定了電商平臺對申請者的主體身份登記、核驗及公示義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驗更新。同時,還規定了平臺的連帶責任和相應責任,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作為電商平臺經營者,有義務做好入駐商家的資質準入審核和日常管理監督工作。按照法律規定以及抖音電商平臺入駐須知,商家需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件。“烤蝦事件”中,消費者收到的卻是“三無”產品,說明審核機制存在缺陷。電商平臺要做的不僅是能讓用戶買到商品,而且應該是買到合格產品,不能讓電商平臺的管理漏洞成為“三無”產品的“保護傘”。電商平臺要進行全方位自查,堵住管理漏洞,才能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商家與消費者發生糾紛時,運營平臺應及時啟動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與用戶積極溝通解決問題,啟動先行賠付等相關機制,實現對買家利益的風險保障。
對平臺店鋪經營者而言,不僅要尊重市場規則,而且更要重視消費者權益,規范經營。不能在消費者身上做“一錘子”買賣,無論是虛假宣傳,還是營銷過度,都會受到法律責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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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