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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快速執結一起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案件,為勞動者追回工資、經濟補償金共計一萬余元,有力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022年2月,申請人麻某在河南某有限公司工作,但該公司并未依法與麻某簽訂勞動合同。2022年6月,雙方發生勞動糾紛,麻某向登封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金。裁決之后,該公司遲遲未按裁決書履行義務。
今年,麻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發送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立即展開調查,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狀況,凍結了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
為了盡快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承辦法官多次聯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其釋法明理,若不履行將對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符合條件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在了解到失信懲戒的嚴重后果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動來法院足額繳納了案款。案款在三個工作日內成功發放到申請人的銀行賬戶內。事后,申請人通過短信的方式向承辦法官表達了謝意并表示對法院執行效率和結果都十分滿意。
法官提醒
勞動者在求職過程中,一定要通過正規合法的求職途徑獲取求職信息。入職后,要及時核實用人單位的資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工作過程中,如果遇到糾紛,要注意留存相關證據,必要時,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用人單位也應增強法律意識,遵守用工規范,及時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時繳納社保,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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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