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中國日本商會舉行《中國經濟與日本企業2023年白皮書》(以下稱“白皮書”)發布會。白皮書稱,根據調查,利用《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的在華日資企業增多。
數據顯示,在開展貿易的在華日資企業中,利用自由貿易協定(FTA)/經濟伙伴關系協定(EPA)的企業占比為40.5%,較上年上升了0.7個百分點。
RCEP于2022年1月1日對東盟十國、中國、日本、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生效,同年2月1日、3月18日和2023年1月2日分別對韓國、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生效。2023年6月2日,RCEP對菲律賓正式生效,標志著RCEP對15個簽署國全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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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本商會副會長兼調查委員長高島龍佑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RCEP生效即將進入第三年,應用RCEP的日資企業的比例一定會越來越高。
該調查是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每年開展的《海外日資企業實況調查》,2022年度調查于去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實施,有效參與調查的企業數為720家。
利用RCEP的企業增多
白皮書強調,RCEP是中日兩國之間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在工業產品貿易上,雙方大約86%的商品將會取消關稅。減讓范圍最大的是中國從日本進口的汽車零部件、鋼鐵制品、化學品、家電、纖維制品等,而清酒、燒酒等酒類進口未來也將取消關稅。
在調查中,利用FTA、EPA、普遍優惠關稅制度(CSP)的企業在在華日資企業整體中的占比為60.4%。其中,利用率最高的是RCEP。在回答“正在利用”FTA、EPA、GSP的在華日資企業中,在“出口”中利用RCEP的企業比例有59.8%、“進口”中則為64.2%。
分行業看,“出口”方面,制造業中,紡織與服裝、電器電子產品零部件企業利用RCEP的比例均為87.5%。非制造業中,貿易公司與批發業利用RCEP的比例為58.3%,銷售企業為55.6%。
“進口”方面,制造業中,電器電子產品零部件利用RCEP的企業比例為83.3%、交通運輸類設備零部件為57.9%;非制造業中,貿易公司與批發業為75.0%,銷售公司和運輸業均有71.4%的企業已利用RCEP進行貿易。
從日本簽發第一類特定原產地證書的數量來看,2022年發放的RCEP原產地證書為89956份,在對象協定中排名第二,僅次于《日泰經濟伙伴關系協定》(93459份)。
此外,2023年1月-2月,日本對RCEP的簽發數量在對象協定中躍居首位,2023年有望進一步釋放利用活力。
在華日資企業經營及投資狀況
調查顯示,64.9%的在華日資企業表示2022年度營業利潤預期為“盈利”;從行業看,制造業回答“盈利”的企業占63.8%,非制造業回答“盈利”的企業占66.3%;非制造業盈利比率連續兩年超過制造業。
白皮書稱,對比過去十年的數據,回答“盈利”的企業比例是第五高,回答“虧損”的比例是第四低。
就未來—至兩年在華業務發展方向問題,回答“擴大(規模)”的企業占比33.4%。回答“縮小”的企業占4.9%,“轉移、撤離到第三國(地區)”的占1.4%。
白皮書認為,這顯示多數在華日資企業都選擇留在中國經營,他們依然期望在中國繼續獲利,而不是考慮撤離或縮小規模。
分行業看,制造業回答“擴大”的企業占32.1%,非制造業回答“擴大”的企業占35.2%。白皮書稱,盡管許多行業回答“擴大”的受訪企業占比同比下降,但食品行業(55.7%)、化學與醫藥(50.0%)、貿易公司與批發業(50.0%)中,計劃擴大規模的比例有所上升,分別增加了4.1、1.5和2.2個百分點。
此外,JETRO針對對海外業務關注度較高的日本企業(總部)開展的2022年度《日本企業海外業務發展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計劃拓展海外業務的國家和地區”中,回答“美國”的比例排名第一(29.6%);其次為“越南”(26.5%);“中國”為26.4%,與去年相同排名第三。
而在“最為重視的出口目的地”中,回答“中國”的企業占比最高,為23.1%,“美國”排名第二(占22.7%)。“西歐”以11.6%位居第三,“越南”以6.8%排名第四(上升0.2個百分點),“泰國”位居第五(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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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