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屋產權證,沒有辦理審批手續的房子是違法建筑,限你在三天內自行拆除,否則任何補償都沒有”實踐中,有的當事人會莫名其妙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限期拆除決定)等文件,收到文件之后,才恍然大悟明白過來自己家的房屋或是自己經營的廠房被扣上了“違法建筑”的帽子,要被強制拆除,或是要求自行盡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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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說到違法建筑,必然會讓不少老百姓心中為之一顫,因為大家都知道,違法建筑肯定是不合法的,違法建筑即使現在沒有被認定,后面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隨著各種違法建設行為查處活動的開展,包括環境整治的開展,這些沒有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沒有辦理審批手續的房子很有可能就會被無償拆除,所以,許多當事人在遇到房子被扣上“違建”的帽子時,便會非常的害怕。
但事實上,從調查、認定違法建筑,到被處罰、整改,甚至被拆除,其過程都是比較長的,尤其是涉及當事人私人利益時,相關部門并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保障當事人在整個查處過程中的各項權益,不能一句話說是違建就是違建,不能說啥時候就啥時候拆,更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將所有的沒有按照法律法規辦理審批手續的房屋都認定為違法建筑且拆除。
可實踐過程中,有的相關部門為了盡快處理完違法建設行為,甚至是為了盡快推進征地拆遷工作,經常是在未經實地調查的情況下,便僅以有證沒證就認定房屋是否合法或違法,對于口頭上認定為“違建”的,在未保障當事人陳述權、申辯權等權利的情況下,對當事人直接作出一份限期拆除決定,要求當事人自行拆除。那么相關部門的這波操作是否合法呢?其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限期拆除決定)能不能撤銷呢?
2006年,羅某某通過招商引資政策在當地開始生產經營起自己的泡沫廠,自經營以來,沒有任何相關部門對該廠房提出過任何的異議,自己也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的文件,更不存在行政處罰。直到2020年,該泡沫廠被拆遷,羅某某馬上就收到了行政處罰通知(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通知書)。
在收到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通知書之前,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與羅某某就拆遷事宜進行協商,但由于拆遷補償標準特別的低,且經過多次協商以后也沒有就補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所以羅某某便與拆遷方沒有簽訂補償協議。
可是讓羅某某沒有想到的是,就因為其未與拆遷方簽訂補償協議,這就導致自己的廠房成了拆遷方口頭所說的“違法建筑”。
2020年6月,相關部門對羅某某首次作出了行政處罰通知,即《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通知書》。看到該通知后,羅某某是十分的氣憤,好端端地經營了十幾年的廠房怎么就成了違反法律法規的違法建筑,而且一想到自己有依法納稅,為國家做貢獻,其更是氣不打一處來,明明在拆遷之前一切都是安安穩穩的,怎么一遇上拆遷,所有的事情都變了,連廠房也成了違法建筑。所以,對于自己廠房被認定為“違法建筑”一事。羅某某是怎么想也想不通。
不過,好在羅某某雖然年歲已高,但其法律意識是比較強的,所以當自己廠房被認定為違法建筑且收到責令限期拆除通知以后,其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便第一時間找到了凱諾律師。經過凱諾律師團隊的一番講解、分析,羅某某隨即便委托了凱諾律師團隊接手此案,幫助自己。
接受此案后的凱諾律師也沒有停息,馬上指導羅某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而且在審查對方證據期間,凱諾律師還憑借自身的辦案經驗,又發現了對方還存在程序不合法等情況,這給大家多多少少都增添了幾分維權信心。
最終在庭審中,對方慌亂之際道出實情,法院判決撤銷了該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
實踐中,相信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但只要大家有較強的維權意識,能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且又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那么相關部門的違法行為或是其所作出的相關文件,就有很大的機會被判違法,或是被撤銷。
因此,凱諾律師要說的是,遇到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強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征收人對這些行為不夠重視,所以要想自己的權益能得到保障,就一定要勇敢的對違法行為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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