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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段時間總有小伙伴問小編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什么意思是什么,小編為此在網上搜尋了一些有關于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什么意思的知識送給大家,希望能解答各位小伙伴的疑惑。
1、“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意思是:得到了是幸運,就算得不到也沒有什么關系,都是命中注定的,就是說不要把得失看得那么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強求。
2、“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這句話出自徐志摩寫給梁啟超的書信《致梁啟超》,全句為“我將于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3、表達的意思是我會在生命中尋找最珍貴的,可以用靈魂來托付一生的東西,這是追求,如果追求到了就是我的幸運,追求不到就是自己的命運,失去與得到都是一樣的比例,所以不用太焦慮,不用為了一時的得失而感覺到悲傷,最好是理智、樂觀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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