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賣品變商品(引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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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小樣市場待規范(主題)
“爆款囤貨,買正裝送正裝量”“買75毫升到手135毫升”……“6·18”大促如火如荼進行中,各大電商平臺的美妝旗艦店都推出了買正裝送小樣的活動。
隨著消費觀念的改變,化妝品小樣因便攜、低價逐漸成為美妝行業“網紅”。幾瓶小樣疊加,凈含量不亞于一瓶正裝。記者調查發現,除了一些隨正裝贈送的化妝品小樣,還有部分小樣即便標注了“非賣品”,仍有電商平臺及線下零售渠道在售。
贈品變商品
化妝品小樣含量少,價格相對低,能有效降低用戶對美妝產品的決策成本。隨著小樣經濟悄然興起,小樣商品逐漸“上位”,從贈品華麗變身為商品。
今年“6·18”大促期間,小樣成為各大電商平臺和化妝品品牌的一大賣點。今年5月,天貓與小紅書發起了“618我先省一步”活動,為用戶限時提供低至三折的官方小樣。同時,阿里官方試用平臺天貓U先發起“618U享禮”派樣活動,精準發放“6·18”大額券,活動覆蓋包括美妝、香氛等商品的中樣、小樣組合裝,以及其他小規格樣品,從而拉動新款銷量。
記者在電商平臺看到,魅可(M· A·C)官方旗艦店有多款試用裝小樣,需要注冊為店鋪會員才有資格購買。一款凈含量5毫升的粉底液售價19.9元,并在小樣上標注了使用限期;植秀村官方旗艦店發放了“618回購券”,加入店鋪會員、支付50元才能購買小方瓶粉底液體驗裝,店內限量1.5萬份。同時,該旗艦店提醒,針對以非生活消費為目的的囤積商品、抬價轉售等行為,店鋪有權不發貨。
除了旗艦店會員購買、官網注冊禮、線下專柜贈送等渠道,記者在電商平臺搜索“化妝品小樣”,看到上千家打著“體驗裝”“旅行裝”等宣傳語的店鋪,多款商品月銷量超過一萬件。多個小樣的價格疊加往往低于一件正裝護膚品,對于追求高性價比、經濟型生活方式的消費者來說,小樣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更多可能。00后消費者王靖雯說:“小樣可以在短期內用完,不會浪費。價格還便宜,降低了試錯成本。”
不少消費者在電商平臺評論區留言稱,已多次購買,商品實惠好用,出門攜帶方便。不過,也有消費者質疑,涂在臉上會有一點刺痛感,不確定小樣是不是正品。
亂象待厘清
雖然小樣受到部分消費者青睞,但由于目前市場存在魚龍混雜現象,小樣真偽飽受爭議。據記者了解,這一行業仍存在種種“灰色地帶”:部分商品標識不明、沒有中文標簽;貼著“非賣品”標簽的小樣被人為附加了買賣、流通功能,不少線下零售商以商業保密為由,無法說明小樣的采購來源;線下專柜私自售賣小樣賺取差價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早在2019年,就有美妝博主因銷售紀梵希(GIVENCHY)散粉6克小樣被指造假。紀梵希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該產品從未生產過6克小樣,并呼吁消費者通過官方渠道購買商品。
而作為美妝集合店的引流利器,2022年美妝集合店話梅(HARMAY)母公司被罰約88.7萬元,7個品牌在內的11款化妝品小樣產品標簽不符合規定。
00后消費者張蕊告訴記者,自己曾在網上購買過一款小樣商品,沒有中文標簽,上面的國外進口編碼標識自己并不認識。“雖然便宜,但也擔心買到假貨。”張蕊說。
財經評論員張雪峰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商家應該為消費者購買的小樣商品提供售后保障,如退換貨、維修等服務。
如何購買到正品小樣?社交平臺上有不少網友支招。多次購買小樣的網友“琳達”告訴記者:“購買小樣可以通過官方旗艦店會員、連鎖品牌的美妝集合店等渠道,個人開的網店若沒有品牌相關授權,要謹慎對待。”
博主“護膚界打工人”也發帖表示,只賣小樣的網店,尤其是量很大的小樣一定要注意。9.9元的口紅、19.9元的香水等類似商品庫存多且價格格外便宜的店鋪也要當心。
海南博鰲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鄧之東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雖然是化妝品小樣,但其標注、銷售和售后服務等環節也應把相應標準落實到位,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品牌形象。消費者購買正品小樣時,也要保存小樣與購買憑證,以備后續爭議解決之需。對于化妝品小樣的后續保障,生產廠家可根據消費者提供的信息進行查詢,確保小樣真實性。
“大量小樣產品主要來自化妝品品牌廠家、代理商、分銷商等渠道。大多品牌專柜都把小樣當作贈品送給消費者,不會單獨售賣。”一位化妝品行業人士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如果品牌方授權給別的商家銷售的話,一般都會有授權書。消費者可以向商家索要授權書。
上述人士認為,從長遠來看,小樣的主要銷售渠道會最終回到品牌方,以及類似絲芙蘭這一級別的大型零售渠道商手里,為了把品控體系收回來,“畢竟市場上充斥著假貨,對于品牌聲譽也有極大影響”。
為生產銷售立規矩
為加強監管,各地政府和電商平臺相繼頒布相關條例規范。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將化妝品小樣納入監管,要求“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內容真實、完整、準確”。
此外,2022年5月1日起實施的《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也要求,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有標簽,且“標簽內容應當合法、真實、完整、準確,并與產品注冊或者備案的相關內容一致”。除了常規商品的包裝標簽,對最小銷售單位、小包裝商品,以及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等化妝品也進行了嚴格規范。
2022年,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管局立案查處了首起化妝品小樣違規經營案件。一店鋪的5款小樣未加貼中文標簽,1款小樣未見備案憑證,涉嫌違規經營化妝品小樣。
為更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市場發展,2023年4月6日,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管局在全市率先推出《徐匯區“化妝品小樣”規范經營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統一了化妝品小樣的管理要求。《指引》對標簽標識進行了詳細規定,比如:小樣的瓶身較小,同樣應當完整地標識化妝品必要信息;銷售小樣時應按不同規格分別明碼標價,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
鄧之東表示,規范管理不僅可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減少假冒偽劣產品流通,還可以營造整個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促進市場規范有序發展。目前,在缺乏小樣行業標準的背景下,《指引》為相應標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參考,助力保障消費者權益和品牌利益。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陳振輝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指引》為其他地區提供了參考模板,有助于推動整個行業制定小樣統一標準和管理規范,對市場秩序將產生積極影響。
陳振輝建議,應盡快制定化妝品小樣的相關法規和標準,明確化妝品小樣的質量、包裝、標簽等方面要求,為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提供依據。“鼓勵化妝品行業組織制定自律規范,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規范化妝品小樣的生產和銷售。”陳振輝表示。(記者 王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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