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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廣告絕對化用語執法指南》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楊召奎
記者今天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該局于近日發布《廣告絕對化用語執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進一步了厘清法律適用邊界,細化了廣告絕對化用語不適用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的情形,避免機械化“一刀切”式執法。
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禁止廣告中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其立法本意是防止廣告主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或者貶損其他經營者。但部分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對廣告絕對化用語監管執法過程中出現“一刀切”“簡單化”傾向。
為此,《指南》結合廣告法立法本意和廣告監管執法實踐,以列舉的方式細化了廣告絕對化用語執法中不適用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的情形,便于指導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規范執法。例如,《指南》規定,僅用于對同一品牌或同一企業商品進行自我比較的,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認定的商品分級用語中含有絕對化用語并能夠說明依據的等情形不適用廣告法關于絕對化用語的規定。
此外,為了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指南》針對教育培訓、醫療、醫療美容、藥品、保健食品、金融理財等重點領域,明確規定了在這些廣告中使用絕對化用語不屬于違法行為輕微或者社會危害性較小的情形,旨在防止廣告絕對化用語從“簡單機械”轉向“寬大無邊”,確保廣告執法效果寬嚴相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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