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今年以來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信披違法違規獲罰超8000萬元(引題)
信披監管持續強化 多地證監局連開罰單(主題)
進入2023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仍是監管“重頭戲”,多地證監局接連開出罰單。《經濟參考報》記者梳理上市公司及各地證監局公告發現,截至1月31日發稿時,年內因公司或公司相關責任人信披違法違規收到地方證監局罰單的A股上市公司已超過40家,罰款金額合計超過8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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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表示,信披合規是注冊制的重要基礎保障。近年來,隨著注冊制改革穩步推進,對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監管持續趨嚴,打擊信披違法違規的力度也在不斷加碼。
1月逾40家A股公司收罰單
開年以來,多地證監局連開罰單,劍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1月29日,ST萬林披露公告稱,收到了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因公司2019年、2021年的股權權益變動中,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隱瞞了重要信息未及時披露,由此,公司被采取責令整改的監管措施,公司董事長樊繼波及前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黃保忠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1月28日,賣方首席在朋友圈調研東方日升一事的罰單落地。寧波證監局表示,東方日升員工莊某違規泄露上市公司未公開信息,對市場造成不良影響。該公司未能有效執行信息披露相關管理制度,規范員工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決定對東方日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前,宏微科技、京源環保、盤江股份、中國西電、華夏航空等五家公司1月20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或相關責任人收到了來自江蘇、貴州和陜西等地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罰單緣由均為信披違規;1月19日,保隆科技、銅牛信息分別公告稱,因信披違規,公司分別收到了來自上海和北京證監局的警示函。
除了行政監管措施,多地證監局還對上市公司的信披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1月20日,針對大東海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海南證監局作出行政處罰,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處50萬元至160萬元不等的罰款;1月19日,TCL科技和TCL中環雙雙公告稱,公司董事王成原任職的公司在收購項目中未按規定履行報告、公告義務,未按規定履行發出收購要約義務等行為,廣東證監局決定對王成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1月16日,針對中新科技信披違法違規行為,浙江證監局一連開出九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許俊飛等九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的處分。
此外,今年以來,針對模塑科技、路通視信、浩歐博、聚龍股份等多家公司的信披違法違規行為,江蘇、遼寧、北京、廣西、深圳等多地證監局相繼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相關公司及相關負責人予以責令改正、警告以及罰款等行政處罰。
《經濟參考報》記者梳理上市公司及各地證監局公告發現,截至發稿,2023年開年僅一個月,公司或公司相關責任人因信披違法違規收到了各地證監局罰單的A股上市公司已超過40家,收到罰單的相關責任人有近百人,相關處罰包括下發警示函、警告、責令改正、罰款等等,罰款金額從3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罰款金額合計超過8000萬元。其中,針對中天能源信披違法違規行為,北京證監局對該公司及21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處罰金額共計2070萬元。
追責力度持續加碼
近年來,監管層對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監管持續趨嚴,尤其是隨著注冊制改革穩步推進,信披重要性愈加凸顯,打擊信披違法違規的力度也不斷加碼。
制度層面,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持續完善。2021年,監管部門先后發布《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監管規定》,并修訂發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指導滬深交易所制定季報公告格式。
監管層面,針對信息披露,滬深交易所落實“治亂”要求,聚焦“提質”目標,持續加大監管力度。以滬市為例,針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上交所2022年全年共發出紀律處分決定186份,同比增加21%,發出書面警示決定189份,同比增加17%,發出口頭警示322次;涉及上市公司224家、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103人次、董監高人員898人次、一般股東81人次。
與此同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也成為證監會和滬深交易所新一輪上市公司“提質”的重要舉措。其中,上交所提出,強調發揮信息披露監管在防范財務造假、資金占用等突出問題中的作用,研究制定符合上市公司實際的ESG信息披露制度;深交所提出,引導公司主動披露對投資者投資決策有用的信息,加強信息披露與股票交易聯動監管,防范炒概念、蹭熱點行為。用足用好信息披露評價機制,突出扶優限劣導向。
專家建議不斷完善信披制度
“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金融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里面,信息可以說是起到了核心的作用,上市公司傳遞信息給投資者、監管層、市場以及社會的主要手段就是信息披露,所以對于信息披露無論怎么強調都不為過。”允泰資本創始合伙人、首席經濟學家付立春表示,隨著注冊制的逐漸全面覆蓋和市場的不斷升級,對于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也在持續提高,相關規章制度也在不斷完善。
專家認為,對于資本市場來說,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作,全面注冊制下,信披監管工作還需持續重點推進。
付立春表示,注冊制下,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多,上市公司質量和信息披露程度也會出現分化,監管層更加要予以重視,以信披為著力點進行資本市場的規范和升級,同時,加大信息披露制度和規范的不斷完善,按照市場化和法制化的方向繼續推進信披監管工作,過程保持嚴密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也認為,信披合規是注冊制的重要基礎保障,嚴厲打擊內幕交易,以及讓投資者更充分客觀地了解市場和公司情況,需要上市公司認真履行好信息披露義務。監管層是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重要守門人,對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和加強震懾力度是相當必要的。(記者 李靜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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