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試“掛科”而錯失高管任職資格,這樣的事件近年來在金融行業時有發生,并成為金融高管任職資格被否的主要原因之一。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4月20日,年內銀保監系統公布的任職資格批復中,25位金融高管任職資格被否。其中,14位涉及考試“掛科”或能力不足,占比過半。
14位擬任高管考試掛科
不同于其他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任職往往需要經過監管部門核準許可。其中,資格考試正是任職門檻之一。據銀保監會公開信息,今年以來任職資格被否的銀行高管中,14位涉及考試“掛科”或能力不足,占比過半。
其中,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云南省分行營業部擬任馬能韜為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支行行長,但按照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核程序,在任職資格審核期內,馬能韜未能通過云南銀保監局組織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專業知識及能力測試。依據相關規定,云南銀保監局指出,馬能韜尚不具備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所需的相關專業知識及能力,不予核準其任職資格。
同樣因未通過任職資格考試而錯失高管任職資格的,還有慶陽市西峰區彭原鎮泰信農村資金互助社擬任理事張帥、易門興福村鎮銀行擬任行長助理季琦、鄯善中成村鎮銀行擬任財務部門負責人蒙亮、某國有銀行陽曲支行擬任行長郁兵、訥河資金互助社擬任理事長趙志濱、某國有銀行肅北支行擬任行長烏仁岱、某股份制銀行敦煌支行擬任行長李秀萍等。
與此同時,今年以來,還有多位銀行業擬任高管因“能力不足”,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一百零二條第四款“具有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經驗及能力”的條件,任職資格未被核準。如呼倫貝爾農村商業銀行擬任董事長韓新平,赤峰市元寶山玉龍村鎮銀行擬任董事石英磊,黑龍江林甸農村商業銀行擬任董事潘陽、擬任獨立董事張艷雷等。
保險機構擬任高管亦出現相似情況。因未通過高級管理人員任前保險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理論知識測試,泛華聯興保險銷售股份公司射洪營業部擬任主要負責人朱禮科任職資格未被核準。
西藏銀保監局批復則顯示,在對某財險公司省級分公司擬任總經理助理諶翠霞開展任職考察談話時,發現其不熟悉保險業務知識、不了解保險合規管理知識及監管要求,不具備保險公司省級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職能力和素質,因此不予核準其任職資格,同時在6個月內不得重新申報同一職務的任職資格核準申請。
資格考試折射能力不足
對于普通老百姓而言,“高學歷”、“高智商”是對金融機構高管的普遍印象。那么,“難倒”了部分擬任金融機構高管的資格考試,是否真的困難重重?
有關人士指出,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專業知識考試的目的是通過對擬任人的專業知識測試,審查擬任人是否符合相關任職資格條件。目前,多省均發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試辦法》。從考試內容來看,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擬任人應熟悉并掌握的有關經濟、金融的基本法律知識和專業知識。監管部門就考試范圍擬訂專業知識考試大綱,并根據調整和修改情況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公布。
專業知識考試根據擬任人擬任職務的不同設定相應的難度級別。考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為六十分。未通過專業知識考試的,在行政許可期限內可安排1次補考。
保險業則略有不同,根據2016年發布的《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試管理暫行辦法》,考試內容包括公共知識、專業知識和崗位要求等三部分。考試未通過人員可以申請補考,每人每年補考不得超過2次。
上述人士認為,資格考試“難度不大”,主要考察擬任高管是否具備任職所必需的知識和能力水平。目前網絡上已有銀行高管考試相關題庫和APP,可以進行在線模擬測試與復習。
但是,這樣的“基礎”考試,依然成為部分擬任金融機構高管未能逾越的“門檻”,甚至錯過補考機會。如訥河資金互助社擬任理事長趙志濱“高管考試及補考成績均不及格,未通過考試”,齊齊哈爾銀保監分局指出,其不具備訥河資金互助社理事長所需相關知識、經驗及能力,不符合任職資格的基本條件,任職資格未被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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