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券商分類評級被業內視為一次“大考”。
近日,監管部門向各家券商發布《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對分類評級指標進行修訂,并在今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中適用。
多家券商內部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確實在4月初收到上述文件。“我們部門收到了,正在推動反饋工作當中。”某中型券商人士表示。
對比2017年版本的《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主要圍繞風險管理能力、市場競爭力、持續合規狀況三方面進行修訂,涉及10多處修改內容,比如取消證券公司營收排名、凈資本絕對數加分指標,刪除成本管理指標,新增多項風控管理指標,細化合規事項,強調券商嚴格信披,鼓勵提高信息科技水平等,分數扣減和增加的幅度有所調整,內容也更為細化、具體。
華西證券在研報中表示,總體而言,本次分類評價指標修訂體現了輕規模,重業務專業能力,重風控、IT、合規等運營管理能力的思路,體現了“以大為美”到“以強為美”的轉變。
華金證券指出,《征求意見稿》延續風險管理與持續合規為主的評價體系,“由有至精”。分級監管有效解決行業應用此類指標進行具體業務操作的問題,但有如綜合性與專業性券商的區分,期待統一框架下的分類設定評級指標。此外,加(減)分直接關乎評級,評級越高業務范圍及規模越廣。
弱化規模性指標
證券公司市場競爭力主要根據證券公司經紀業務、投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實力、創新能力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評價,《征求意見稿》對該部分內容做出了幾大重要調整。
一是取消了證券公司營收排名指標。修訂之前,證券公司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位于行業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別加2分、1分、0.5分。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規模性指標對頭部券商比較占優勢,中小券商相對劣勢。修改之后,對中小券商而言無疑是重大利好。
二是引導券商經紀業務向財富管理轉型發展。證券經紀業務方面,修訂稿將此前的“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收入排名”調整為“上一年度證券經紀業務收入排名”指標。華西證券認為,“修改后的指標納入機構經紀及代銷金融產品收入,符合機構化、財富管理轉型的行業導向。”另外,修訂稿將此前的“機構客戶投研服務收入占經紀業務收入比例”調整為“機構客戶服務收入占經紀業務收入比例”指標,將機構交易納入其中,鼓勵券商發展衍生品做市等創新業務。
三是鼓勵發展經紀業務、承銷保薦與財務顧問、資產管理業務、新業務或者信息系統建設投入等發展。修訂稿延續了此前業務排名,并在排名中增設了“中位數以上”,也提升了對應業務排名所增加的分數。比如,修訂調整后,證券公司上一年度資產管理業務收入位于行業前5名、前10名、前20名、中位數以上的,分別加3分、2分、1分、0.5分。值得注意的是,修訂稿降低了境外子公司證券業務收入占比排名所對應的增加分數。
扣分事項更為細化
證券公司持續合規狀況主要根據司法機關采取的刑事處罰措施,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采取的行政處罰措施、監管措施及證券期貨行業自律組織紀律處分、自律監管措施的情況進行評價。
記者注意到,修訂稿內容更為細化,明確處理標準,比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扣分外,增加公司董事等人員違法違規行為方面內容,也要進行扣分。《征求意見稿》在此前“公司被采取公開譴責,限制業務活動,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暫停核準新業務或增設、收購營業性分支機構申請”基礎上,增加了“或者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對公司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公開譴責的”,每次扣2.5分。
《征求意見稿》還強調子公司的責任。比如在“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等管理人員”基礎上,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保薦代表人等主要業務人員”,這些人因對公司及分支機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直接采取上述措施的,按以上原則減半扣分,累計最高扣5分。此外,在“證券公司控股子公司納入母公司合并評價的,子公司被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礎上,增加“比照證券公司被采取上述措施予以扣分;證券公司評價期外被正式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被采取限制業務活動等重大行政監管措施,造成嚴重影響的”等內容,均按以上原則予以扣分。
引導發展信息科技
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主要根據資本充足、公司治理與合規管理、全面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安全、客戶權益保護、信息披露等6類評價指標,如果存在一定問題,按具體評價標準每項扣0.5分。《征求意見稿》對風險管理方面具體扣分內容上也有明顯細化,比如將受行政處罰判斷具化為“評價期間內和評價期間外”。
另外,補充公司分類結果直接降級依據。華金證券認為,制度入手提升合規處罰及依此評分評級公允性,做到有據可循。比如,強調券商要嚴格進行信息披露,《征求意見稿》在下調公司分類結果級別中新增,證券公司或其股東沒有按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地報告、說明或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信息及變動情況的,可視情節下調公司分類結果級別。
而加分方面,一是新增多項風險管理指標,鼓勵長期良好風控。《征求意見稿》新增,證券公司最近5個評價期內主要風險控制指標持續達標的,加4分。并提出新設證券經營不滿三年但主要風控指標持續達標的,參考最近3個評價期內持續達標予以加分。
二是取消凈資本達標倍數及凈資本收益率排名指標,強化資本約束導向,更加看重風險覆蓋率、合規及風險管理人員比例。修改后,證券公司風險覆蓋率達到200%且凈資本100億元以上、風險覆蓋率達到150%的,分別加1分、0.5分。
三是提高信息科技的重要性,引導證券公司提高科技在風控中的水平。證券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實現全面覆蓋境內外子公司、各項業務數據逐日系統化采集、各類風險控制指標T+1日計量與報告、自營賬戶風險指標實時系統化監測的,加1分。
四是取消了成本管理能力指標。華西證券表示:“一方面是由于這個指標與ROE(凈資產收益率)指標有一定重復;另一方面此項指標下較之投資類業務,融資類業務更被鼓勵,但近年來實踐表明股票質押等融資類業務有較高風險,指標的取消也是對融資類業務鼓勵的糾偏。”本次修訂進一步體現了適應當前形勢,提升專業能力的導向。
“監管在設置分級考核標準時,除原有強化對合規及風險管理的需求外,同時引導行業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有望利好中小券商分級并進。”中銀證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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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