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了《關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配套落實中國證監會公告的具體要求,對受疫情影響確實難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上市公司做出細化安排,傳遞監管溫度,明確市場預期,維護市場良好秩序。《通知》傳遞“應披盡披”原則,鼓勵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克服困難,抓緊推進審計工作,盡可能按期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在此基礎上,對少數因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規定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作出適當安排,以充分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
具體來看,《通知》對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做出進一步安排,一是規定確因疫情影響客觀上不能按照規定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可延期披露,原則上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二是明確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披露的銜接安排,對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的,可免于披露相關公告。三是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可相應順延至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披露后的2個月內召開。四是明確對符合延期條件的公司,不適用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而實施的停復牌、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等規定,滬深交易所對此情形不采取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本次落實年度報告披露延期工作,是滬深交易所做深做實上市公司大服務中的一環。2020年以來,抗擊疫情任務嚴峻,國內外經濟形勢和市場環境也在發生深刻變化,不少上市公司面臨了一些困難。
在這一背景下,上交所認真思考、深入調研,想方設法助力上市公司抗擊疫情、重煥活力,把“抓監管、做服務、提質量”作為工作的重心和主線。在服務方面,結合抗擊疫情需要和公司實際需求,以一切有利于疫情防控和促進市場平穩運行為原則,為相關公司提供及時高效的支持。
深交所深入了解受疫情影響市場主體的實際困難,多措并舉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針對特殊時期市場主體實際需求,提供有彈性、有溫度的一線監管和市場服務,與市場各方攜手抗疫、共克時艱,助力打贏防控疫情阻擊戰。設立信息披露專項服務通道、支持上市公司召開網上投資者說明會、定向減免上市收費等具體安排已悉數落地。
同時,深交所對深市上市公司受疫情影響和復工復產情況等進行了多次摸排。總體來看,深市公司復產復工情況良好,絕大多數公司積極開展2019年年度報告編制和披露的準備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59家深市公司克服疫情困難,披露了2019年年度報告。但也有部分公司因主要生產經營地處于疫情嚴重地區等原因,無法在4月30日前完成年報審計和披露工作,深交所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深入廣泛調研,認真評估影響,妥善做好信息披露、退市制度、投資者保護之間的有機結合。
上交所表示,將繼續堅持發展與規范并重、監管與服務并舉,下大力氣深化服務理念、豐富服務形式、鍛造服務能力、提升服務質量,支持滬市上市公司良性發展。為做好相關工作,上交所將努力打造“全方位、有實效”的大服務平臺,在信息披露、業務辦理、專業培訓、并購重組、再融資和市場生態建設等方面,為上市公司提供有溫度、有質量的服務。
深交所表示,將在證監會的統一領導下,夯實“抗疫”監管服務舉措,優化監管業務安排,改進市場服務方式,充分做好風險揭示,督促關鍵少數歸位盡責,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認真做好就疫情涉及的信息披露及相關業務接受咨詢等工作,堅決維護資本市場良好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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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