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具有27年歷史的老牌投顧機構,不到四年時間,竟然狂騙股民2億多元,超過800名投資者上當受騙。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對上海新蘭德公司前相關負責人員的刑事判決書。
上海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蘭德公司”),可謂歷史悠久,聲名赫赫。
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于1993年,幾乎與A股市場同時起步發展,是一家老牌投顧機構,至今已具有27年歷史。經營范圍是證券軟件研發、銷售,證券投資咨詢,資產管理、投資管理;2017年11月24日辦理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具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
據新蘭德公司官網介紹,其曾在在國內創造了多個“第一”:
1、創刊第一份專業證券刊物《股市動態分析》。
2、編輯第一套股市叢書《新蘭德股票叢書》。
3、編輯第一本深圳證券市場年報。
4、編制國內第一份股市傳真報告《新蘭德咨詢報告》。
5、率先在國內開展高級會員的顧問業務。
6、研制國內第一套上市公司資料的咨詢軟件:新蘭德財經信息咨詢系統。開創了基本面分析的先河,即F10的前生。
2015年9月16日,新蘭德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設立新蘭德安徽分公司。2017年起,曹某超成為上海新蘭德的控股股東。
新蘭德公司對外宣稱主要提供四種服務:1、“勝贏版”(25800元一年);2、“智贏版”(98000元一年);3、“慧贏版”(投資額的10%一年);4、“私人定制計劃”(投資額的30%一年)。
其中,“勝贏版”服務內容主要是個股推薦、買賣點把握等;“智贏版”服務內容主要是由首席老師提供上述服務;“慧贏版”和“私人定制計劃”服務內容相近,主要是公司利用私募、外圍等資金計劃拉升股價的服務。
裁判文書顯示,2015年11月至2019年8月,新蘭德公司和新蘭德公司安徽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員曹某超、曹某英、王某弟、羅某與許某、岳某等人,騙取805人服務費共計人民幣2.58億元,案發前已退款共計3033.38萬元,實際騙得共計2.27億元。
詐騙“五部曲”
經查明,曹某超、曹某英、王某弟、羅某均為“85后”,年齡最小的羅某出生于1989年9月。他們編織的騙局,采取下列五個步驟,令數百名投資者上當受騙:
1、獲客引流。新蘭德公司的媒體部錄制視頻,內容是有投顧資質的指導老師講解證券相關信息,隨后投放到電視臺、網站等媒體播放,并留下公司的QQ號碼、手機號碼、微信二維碼等聯系方式,吸引客戶與公司聯系。
2、市場部推銷體驗服務。新蘭德安徽分公司市場部對接引流成功的客戶,發送老師推薦股票上漲的盈利圖、成交單等方式吹噓老師股票咨詢的實力,促進客戶付錢購買其公司的體驗服務,隨后市場部將客戶移交該公司的拓展部。
3、拓展部組織進群。“接力棒”從市場部來到了拓展部,這個部門先是向做客戶夸大宣傳,突出公司所謂的首席老師或核心團隊的實力和作用,并以跟著首席老師或者參加核心團隊操作股票的名義,讓客戶補齊全年費用,之后將補齊年費的客戶邀請進入核心QQ群。
4、社群虛假宣傳。在核心QQ群內,有“老師號”(實為拓展部主管登入操作)、“助理號”、二至五個真實客戶號、四五十個“戰友號”,所謂的“戰友號”,其實就是“托”,均由新蘭德安徽分公司業務員使用。
拓展部主管人員在核心QQ群內,冒充首席老師并操作“老師號”,虛構將推出與私募、外圍等機構合作拉升股票的計劃,市場部和拓展部的業務員冒充客戶并操作“戰友號”,虛假宣傳“定制計劃”等項目,烘托首席老師及上述計劃,謊稱之前參加上述計劃盈利60%以上,“老師號”、“戰友號”還會私下聯系客戶,引誘客戶參加上述計劃能讓其盈利,騙取客戶的信任。
5、客服部進行維護。但是,當客戶繳納高額的“慧贏版”或“定制計劃”的服務費后,公司并未提供所謂的“拉升股票”等計劃操作的服務,仍與普通服務一樣給客戶發送股票資訊和推薦個股,隨后拓展部把客戶移交該公司的客服部。客服部繼續發送股票資訊和推薦個股,并處理客戶投訴及退款等事項。
粗制濫造的“定制服務”
裁判文書顯示,客戶投入重金獲得的定制服務,實際上混亂不堪。
從人員分工看,曹某超為新蘭德的負責人、總經理及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及媒體對接、業務推廣和客戶引流等工作;曹某英為新蘭德及新蘭德安徽分公司的負責人、總經理,負責分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王某弟為安徽分公司副總經理及該公司10樓的負責人,并協助總經理的工作;羅某為安徽分公司副總經理及該公司16樓的負責人,并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新蘭德公司投資顧問孫某的證言顯示,自己是公司普通投資顧問,并非公司宣傳的“金牌顧問”。每天的工作是上午發三篇大盤走勢、行業個股分析、新聞消息等到公司內部的企業QQ群。剛開始其他人經常來問問題,其覺得煩,每次給的答案都是敷衍的、大范圍的,之后就不再問其問題。
被告人曹某超供述,新蘭德安徽分公司跟客戶宣稱與外圍機構有合作、外圍資金可以拉升股票,同時使用戰友號、通過經培訓的話術、發布股票漲勢圖等手段來吹捧老師,讓被害人相信公司實力從而向公司支付高額的服務費。事實上公司對外宣傳的內容是虛假的,不存在外圍機構合作、拉升股票的情形。整個公司管理層都是默認員工這么做。
被告人曹某英供述,新蘭德公司的“老師”會在電視上做節目,同時會把二維碼、熱線電話等聯系方式放在電視上,客服掃碼、打電話后將被匯總到市場部,由市場部負責初步接觸客戶,在接觸客戶過程中,市場部的業務員會單獨跟客戶聯系,然后將客戶拉進他們的微信群,通過微信群的戰友號、老師戰績回顧等方式,讓客戶跟公司簽訂初步協議。“公司存在不同版本的服務費用,其實本質上沒有什么區別,無非是推薦的股票不一樣。”這樣跟客戶宣傳就是為了吸引客戶購買產品,客戶購買的產品越多,其等拿提成就越多。
此前的媒體報道顯示,有投資者花了近40萬元交了投顧費,剛交完錢就被踢出了QQ群,“投顧老師”承諾收益翻倍,投顧和助理推薦的股票越跌越慘,最終100多萬本金虧損了近80萬。
2019年8月30日,被告人曹某超、曹某英在新蘭德安徽分公司被公安機關抓獲;2019年10月17日,被告人王某弟、羅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紹興市中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曹某超、曹某英、王某弟、羅某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其中曹某超、曹某英為主犯。
最終,法院判處曹某超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判處曹某英、王某弟、羅某有期徒刑八年四個月至十一年十個月不等,并處罰金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
此前多次被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新蘭德公司的榮譽基本停留在2013年以前,近年來更是屢遭處罰。
2017年3月,上海證監局表示,新蘭德投資顧問李強未經內部合規審核即擅自在公眾媒體上發表缺乏事實依據的評論文章,對此新蘭德未能進行有效監控,造成了不良影響。監管部門對新蘭德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2017年5月,北京證監局表示,新蘭德北京分公司因在開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中私自薦股、欺騙客戶,誤導消費者等行為,被責令暫停新增客戶措施。
2017年10月,安徽證監局表示,新蘭德安徽分公司存在個別不具有投資顧問執業資格的人員向客戶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營銷過程中存在誤導性營銷宣傳、客戶投訴處理檔案保管不完善等問題。監管部門對新蘭德安徽分公司采取責令暫停新增客戶措施的決定。
2019年12月9日,因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存在無證券投資顧問資格的人員向投資者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在營銷和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環節存在虛假、不實、誤導性宣傳和承諾、保證收益的行為、未有效落實業務環節留痕管理的要求,上海證監局對新蘭德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暫停新增客戶九個月的監督管理措施。就在同月,新蘭德武漢分公司被湖北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
早在2019年,就有疑似在上海新蘭德受騙上當的股民在網上發布相關信息。
天眼查顯示,今年以來,上海新蘭德公司已經五次被列為最高法公示的失信公司名單,多次收到限制消費令。因證券投資咨詢糾紛而被起訴的案件多達數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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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