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6月3日,中國證監會表示,為防止上當受騙、保護好個人財產利益,建議普通個人投資者通過合法渠道參與股票投資買賣;同一天,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執業規范(試行)》,對咨詢機構開展投資顧問業務提出具體規范要求。
然而在現實中,還是有不少所謂的“機構”,披著“合法”的外衣,干著違法違規之事。同時,也有不少投資者因為輕信“實力雄厚”的團隊而上當受騙。
對此,有業內人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投資者必須要選擇合規的投資咨詢機構進行相關的業務咨詢,這樣才有法律保障。在謹防上當受騙的同時,更要樹立法制觀念,以防被無意卷入其中。
莫輕信“實力雄厚”的團隊
最近一段時間,《證券日報》記者頻繁接到所謂的“投資機構”的薦股電話。
6月3日,記者再次接到類似電話,便與對方交流起來。電話中,對方信誓旦旦地表示,只要加入他們的團隊,就會有專門的“老師”提供一對一的服務,可以保證一定的收益率。
當記者表現出濃厚興趣的時候,對方建議記者加入一個QQ群。在這個1200多人的群里,記者注意到,只要有新人加入,“資深助理”就會致歡迎詞,稱“團隊實力雄厚,真金不怕火煉”,同時附上客服的QQ號碼。
據《證券日報》記者觀察,在這個群里,所有的群員都被禁言,只允許群主和管理員發言。
記者添加了“資深助理”提供的QQ號碼。該QQ號的個性簽名極具誘惑力:“選擇我就對了,內幕專供”。通過驗證后,對方謹慎地詢問“是要加強合作嗎”。當記者表示想了解一下相關情況的時候,對方隨即提出通過電話進行溝通。
“顯然,這種情況是不合規的。”一位券商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我也接到過不少這樣的電話,在與他們的溝通中,發現他們投資股票的業績都非常不錯,很吸引人。”
也正是因為這種不錯的投資業績,使得一些投資者眼紅,上當者也不在少數。
南通警方日前發布消息稱,成功破獲一起特大交友薦股詐騙案,民警遠赴河南鄭州、新鄉搗毀虛假股票交易平臺及3個詐騙窩點,抓獲62名犯罪嫌疑人。警方目前查明,此案中,全國各地上當受騙人員超過百人,涉案金額近2000萬元,其中最多一人被騙走70余萬元,且多數受害人被騙后仍無所覺。
事實上,對于這種行為,證監會長期以來都有提醒,并列舉了他們的主要手法:拉人加入薦股交流群、誘導參與新品種投資、設計種種套路詐騙投資者資金。
同時,證監會也一直在提醒投資者要擦亮雙眼,提高警惕,不要因一時貪念參與非法證券期貨投資交易,造成財產損失。如已參與被騙,請收集好證據材料,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川財證券金融產品團隊負責人楊歐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假冒投資顧問、網絡薦股收費屬于證券投資咨詢活動,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此類活動。
“此類活動最直接影響到的就是個人投資者,非法薦股機構或者個人會通過收取服務費、會員費等方式進行詐騙,從而使投資者遭受最直接的利益損失。”楊歐雯說。
她進一步介紹,除財產損失外,很多“投資顧問”以“薦股”“理財”為名,實際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如通過網絡實時喊單,指揮投資者同時買賣股票,涉嫌操縱市場。或誘騙投資者參與現貨交易或境外期貨交易,牟取非法利益。嚴重破壞投資者利益,擾亂我國金融市場秩序,阻礙我國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投資者在謹防上當受騙的同時,更要樹立法制觀念,以防被無意卷入其中。
警惕非法平臺
在證監會列舉的不法分子手法中,有一種是“誘導參與新品種投資”。
具體來看,在推薦的“牛股”不靈后,不法分子便以“股市行情不好”“炒股利潤率低”等理由,向投資者推薦外匯、貴金屬、石油、郵幣卡、大宗商品,或者境外指數等新型投資產品,號稱這些新投資品種具有投入低、收益高、交易靈活方便的特點,適合普通人投資或與股票進行組合投資。微信群、QQ群內的“托兒”則偽裝成投資者現身說法,上傳交易盈利截圖,吹噓獲利豐厚,誘導其他投資者下載交易軟件或APP注冊開戶,并投入資金參與交易。
事實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除國務院和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批準的從事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外,其他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采取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做市商等連續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不得采用集中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也不得面向普通社會公眾開展營銷活動。
證監會公布過一起非法銷售“新三板”股票案:洪某某、鄧某某等人控制的安徽某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轄公司、代理銷售公司和個體銷售人員,通過微信等工具招攬投資者,向投資者推薦“新三板”股票,宣稱某只“新三板”股票即將轉板上市,可賺取高額收益,誘使投資者高價向其購買“新三板”股票。
經查,洪某某、鄧某某等人銷售的多只“新三板”股票,是其從“新三板”掛牌企業原始股東處低價購入的,再通過高價轉售給投資者獲取巨額利潤。截至案發,以洪某某、鄧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共向社會公眾銷售“新三板”股票金額4348.8萬元。
最終,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洪某某、鄧某某等人非法經營案作出判決,分別判處洪某某、鄧某某等12人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至1年,緩刑1年至3年,并處罰金5萬元至50萬元。
隨著科創板推出的日子越來越近,一些不法分子借“科創板”“創業板”“納斯達克”等概念炒作,編造公司即將到上海、深圳或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噱頭,誘導不明真相的個人購買所謂的“原始股”。有的公司則在推銷產品時兜售“原始股”,承諾高比例分紅,以吸收大量社會公眾資金。
“這些多是騙人錢財的違法犯罪活動。”6月3日,證監會通過官網提醒投資者,為防止上當受騙,保護好個人財產利益,建議普通投資者通過三種合法渠道參與股票投資買賣:一是滬深證券交易所,二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三是區域性股權市場(也稱四板)。
其中,目前全國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包括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天津濱海柜臺交易中心等34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運營機構的,不再設立;尚未設立運營機構的,可設立一家;已設立兩家及以上運營機構的,省級人民政府要積極穩妥推動整合為一家,證監會要予以指導督促。
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或轉讓證券的,限于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程序認可的其他證券,不得違規發行或轉讓私募債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等公開或變相公開方式發行證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資。
如何辨別非法平臺?對此,證監會提醒,從事證券投資或期貨交易,務必通過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進行,這些機構名單可以到中國證監會網站和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
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了解到,還有諸多不法分子冒充正規投資咨詢機構、虛構專業理財業務員身份,以提供精準投資咨詢建議、幫助投資者獲得超高的投資收益回報為誘餌,騙取投資者信任,實施非法證券投資咨詢等活動。
在某平臺上,經記者查證后確認為假冒的投資顧問,已連續兩天向記者發來私信。其中,6月3日其私信稱,“今日老師工作室指導部分用戶建倉的XX股票請于明日開盤前關注漲幅,切勿追買,隨時止盈出局,驗證好實力,要跟上好票的學員私信我”。私信后面,還附上了QQ號和微信號。6月4日,其再次發送私信稱,“今日建倉概念:底部低吸股,短線牛股,收益7個點-20個點”。
“這些‘李鬼’,我也是深受其害。”中證焦桐共享金融研究院負責人左劍明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那么,為何這些假冒的投資顧問能橫行其道?左劍明認為可以從投資者自身和監管兩方面進行分析。
從投資者自身來說,在投資過程中,因為大家都會盲目的去相信一些所謂的“神話”,特別是一些個股的操作記錄,因此會被不法分子利用。但事實上,從證券市場成立以來,截至目前證券投資咨詢牌照只有100多塊,應該說是非常稀有的。這導致打著私募基金或者投資顧問旗號的公司多如牛毛,這其中,又有不少打 “擦邊球”的公司。作為普通投資者,很難做出有效的判斷和識別。
從監管層面來看,非法的投資咨詢機構往往跨地域經營。比如一個位于北京的咨詢機構,如果開發的是一個上海客戶,那么到底是在北京還是在上海立案投訴?如果騙取的資金不到1萬元,對投資者而言維權成本可能會非常高。因為只有公司所在地的證監局才能進行立案查處,并且在這過程中會涉及到大量的事務,這是一個普通投資者無法具備的能力。
“跨區域監管,是導致部分假冒投資咨詢機構存在的原因之一。”左劍明說。他給記者舉了個例子:位于杭州的一家公司,打著某知名財經網站的旗號注冊了一個賬號,吸納會員后進行詐騙。自己就此事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后,最終結果仍不了了之。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對投資者而言,千萬不要參與不受法律保護的全權委托、口頭承諾、約定分成、坐莊操盤、合謀操縱等違法違規證券活動,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的謊言。如果要獲取相關投資咨詢服務,一定要選擇合規的投資咨詢機構進行相關的業務咨詢,這樣才能有法律上的保障。
值得關注的是,6月4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執業規范(試行)》(以下簡稱《執業規范》),以加強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自律管理,促進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規范發展。
《執業規范》對咨詢機構開展投資顧問業務提出具體規范要求,并要求在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之間建立信息隔離墻制度。同時,對咨詢機構建立合規管理制度、設立合規部門,以及合規部門的職責和合規審查內容等提出要求,要求合規部門應當對分支機構設立、人員資格及利益沖突防范等進行合規審查。
“從內容來看,《執業規范》有幾大特點。”聯儲證券溫州營業部總經理胡曉輝表示,第一,強化責任主體,法人與投資顧問在經營服務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相關政策法規;第二,要求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第三,突出合規管理在經營全過程的重要監督作用;第四,對虛假宣傳、過度宣傳、違規承諾等做出明確規定。
他表示,新的制度體現了對投資者的保護,突出了合規經營,將會長期、有效的規避投資公司虛假、夸大吸引客戶的現象。(朱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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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