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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青兩省建立異地消費維權機制(主題)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消費者協會會同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創新深化合作機制,在雙方已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基礎上,聯合向兩省各市州、縣區各級消委(協)下發了《關于建立川青異地消費維權機制的通知》,暢通異地消費維權的橋梁和渠道,化解消費者異地消費糾紛投訴難、維權難。
川青兩地消費者在四川、青海區域內購買商品或購買服務,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向其居住地的消委(協)投訴。被投訴方所在地或經營地的消委(協)收到轉辦的投訴后,及時審查投訴方及被訴方的主體資格和投訴內容,并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決定受理的投訴,消委(協)對爭議事實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消費者。
據悉,對于消費者反映的實際經營地在青海省但注冊地在四川省,或者實際經營地在四川省但注冊地在青海省的經營者,兩地首先接到投訴的消委(協)及時將相關投訴信息進行跨區域通報,兩地消委(協)可聯合開展投訴處置。
青海省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川青異地消費維權將立足于增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實效,主動結合兩地消費特點和維權難點,及時處理好消費糾紛,將從多形式、多方位加大合作力度和深度,細化異地消費維權督導措施,及時關注異地消費維權機制落實情況,強化異地消費維權工作實效,共同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更加便利暢通的維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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