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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趙黎浩)日前,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若干工作措施》(以下簡稱《工作措施》),提出16條舉措,從市場監管調度、違規違法行為查處、導游培訓監管、規范價格、案件曝光、勞動用工、執紀問責等多方面維護旅游經營者和游客合法權益,營造安全平穩有序的旅游市場環境,擦亮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工作措施》提出,從重點旅游州市相關部門抽調工作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旅游市場監管綜合調度指揮中心高效運轉,落實好綜合監管機制、投訴處置機制和“30天無理由退貨”制度等,做到“訴求有人管、退貨辦得了、輿情有回應、反饋有溫度”。
“投訴是最好的線索”。《工作措施》要求,重點關注旅行社、導游、景區景點、交通、住宿服務、餐飲等重點領域的投訴和輿情信息。對投訴和輿情中反映旅行社擅自變更行程、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導游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消費,旅游景區、賓館飯店、民宿、餐飲企業、社會商品零售企業、租車行、攝影店等重點市場經營主體和從業人員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點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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