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簡稱《股權規定》)及《關于實施<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規定》(簡稱《配套規定》),并重啟內資證券公司設立審批。
華泰證券報告指出,與2018年3月份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監管結合行業實際優化調整,明確對證券公司的分類管理安排,并適當放寬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主要股東要求以及單個非金融企業實際控制證券公司股權比例的要求。同時,監管明確過渡期安排,有助于存量公司平穩轉型。
中郵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7月7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重啟內資證券公司設立審批是因為防范金融風險不在于限制證券公司的數量,為了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將資本市場作為國家競爭力體現,反而更應當發展壯大證券公司的數量、質量及專業化程度,從而有助于完善資本市場環境建設,促進市場對資源配置發揮決定性作用。
華泰證券報告指出,《股權規定》完善券商股權監管框架,將重塑證券行業競爭格局,同時通過優化股東治理完善證券公司治理機制,助力證券行業長期向上發展。一方面,證券行業競爭格局將面臨重塑。第一,明確分類管理安排,有助于形成差異化、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的良性分層監管格局。第二,分層監管和內資及合資一體適用背景下,專業類券商競爭更趨激烈,綜合類券商或面臨更高階競爭。第三,內資證券公司設立審批重啟,新入局者將加劇行業整體競爭態勢。
另一方面,股東治理機制優化將完善券商的治理機制,構筑券商長期向上發展內在基因。首先,明確四類股東分類,引導券商引進優質股東。其次,強化穿透核查,厘清股東背景及資金來源,有利于形成券商長期規范、有序經營的發展態勢。股權規定明確了基本制度安排。包括:根據從事業務的復雜程度,區分專業類證券公司和綜合類證券公司;強化穿透核查,厘清股東背景及資金來源,要求股東在股權鎖定期內不得質押所持股權,鎖定期滿后質押股權比例不得超過50%;內外結合,實現全程監管。
尚震宇認為,《股權規定》及《配套規定》有利于行業的分層和專業化分工,根據股東及自身的實力規范運作,便于監管層從中觀行業層面把控市場風險。綜合類券商比專業類券商在衍生品類上更占優勢,杠桿效應更加明顯。自此,券商行業將進一步加速市場化優勝劣汰。(記者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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