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云—南寧晚報訊(記者 韋薇通訊員 石征)男子黃某與友人飲酒聚餐后開車到北湖苑小區停車,發現有一輛沒有鎖車尾廂的車輛,頓時心生歹念,將車中釣竿、漁具以及千斤頂等物品搬空。翌日,嫌疑人黃某還沒完全醒酒,就被南寧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抓獲歸案。昨日,高新分局公布了案件細節。
嫌疑人黃某指認盜竊他人汽車尾廂的物品 (南寧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供圖)
(資料圖片)
嫌疑人黃某住在北湖苑小區附近的城中村,為圖方便,他常將小車停放在北湖苑小區停車場。3月18日晚11時許,黃某在負二層停好車后,晃晃悠悠地在負一樓“檢查”一整排汽車的車門和車尾廂。當他發現一輛車的車尾廂沒有鎖,便心生歹念。隨后,黃某把自己的車開到這輛車旁邊的過道上,分幾次將車尾廂內的物品一一搬到自己車上,又將車開回負二層停放。
高新分局高新派出所民警韋超介紹,第二天,高新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車主王先生報警,稱其前一天晚上放置在尾廂內價值2000多元的多根釣竿、漁具以及千斤頂等物品被盜。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調查。民警調取案發現場周邊監控,于當事人報警后僅僅一小時便將嫌疑人黃某抓獲。面對民警的詢問,黃某回復稱自己當晚喝醉了,停好車便到處溜達,不時拉一拉他人的汽車車門和尾廂。看到王先生車上的釣竿和漁具,他感到很好奇,加上有朋友喜歡釣魚,于是便將釣竿和漁具“搬”走。至于盜走的千斤頂等物品,黃某表示,當晚自己喝多了,意識不清醒才會心生歹念,稀里糊涂下就將車尾廂里的物品都搬空了。
據了解,嫌疑人黃某有過盜竊前科,此次酒后作案,已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1.車輛要盡量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監控的停車場地。
2.車內不要放置貴重物品及現金,以免愛車成為不法分子的作案對象。較大件的貴重物品應作隱藏處理,切勿暴露在視線之內。
3.停放車輛時,務必鎖好車門、關好車窗及車尾廂。
4.發現車內財物被盜時,要第一時間報警,便于警方能及時介入調查,進行偵破。
編輯:韋瑋
責任編輯:覃鳳妮
值班編審:盧超
(作者:韋薇 石征)
相關閱讀
南寧高新區依法拆除雞村違建鋼架棚 南寧高新區依法拆除雞村一處違建鋼架棚 南寧高新區依法拆除和安村1處違建鋼架棚 南寧高新區整治永寧村一處違法圖斑 【93.9W】民警意外助力老人反騙子100元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