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墟成了一群人的“狂歡之地”
記者調查廢墟探險直播亂象
(相關資料圖)
● 近年來,標榜著探索城市未知“B面”的廢墟探險項目引人關注,在社交平臺上有多名以此為主題進行內容創作或探險直播的博主、主播。然而,在這些廢墟探險類主播“勇敢”“刺激”的標簽下,卻暴露出不少問題和風險
● 不少廢墟探險類視頻都充滿了恐怖氛圍,甚至有不少主播會刻意制造靈異事件,渲染恐怖氛圍,以“一眼假”的劇本量產視頻,打著“探險”之名,實則是在刻意烘托恐怖氣氛,只為引流漲粉,進而變現
● 根據相關規定,主播和平臺應通過文字注明的方式作出警告提示,如標明“危險行為,請勿模仿”等。若未進行警示標注,有觀眾觀看后進行模仿造成受傷等不良后果的,主播及平臺均需承擔相應責任
是夜,天津市一廢棄居民樓外,四下無人,萬籟俱寂。滿地的玻璃碎片隨著來人的腳步吱吱作響。鏡頭上移,男人頭戴著探照燈,邊舉著手機進入一戶戶居民家中摸索,邊自言自語。伴隨著陣陣陰風,居民們搬走前剩下的桌椅板凳、衣服鞋子等隨著燈光的照射逐漸顯現。
在深吸一口氣后,男人推開了又一扇臥室的門,里面的景象把他嚇出一聲尖叫:一個模糊的人影站在角落,似乎正看著他。壯著膽子走上前才發現原來是虛驚一場——所謂人影只是掛著的大衣罷了。
這看似恐怖電影的情節,實際上是一場城市廢墟探險的直播畫面,畫面中的男人是主播白曉(化名)。去年10月進入城市探險行列至今,天津市居民白曉已經發布了20多篇相關內容的筆記,并不時進行直播,探險對象多為天津、北京兩地的廢棄醫院、學校、居民樓等地。目前,白曉已經因此吸引了數千名粉絲。
近年來,標榜著探索城市未知“B面”的廢墟探險項目引人關注,在社交平臺上有多名以此為主題進行內容創作或探險直播的博主、主播。然而,《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這些廢墟探險類主播“勇敢”“刺激”的標簽下,卻暴露出不少問題:被主播探索過的“廢墟”成了新晉打卡地,原來的一些設施被破壞,原本完好的門窗被人打碎,墻上畫滿了各式涂鴉;假扮鬼怪,用各種道具營造恐怖氛圍,為博流量而造假……
探險之余大搞破壞
擅自亂闖或有風險
“對未知的探索,對神秘事物的向往,直接的冒險和刺激感,讓很多人加入探索城市廢墟的隊列當中。”白曉介紹說,他的很多粉絲都是對城市廢墟探險充滿好奇但無法或者沒有膽量來到這里,探險直播滿足了他們的好奇心,也成為他們情緒的宣泄口。
然而,隨著廢墟探險近年來愈加火爆,白曉發現不少人沖著“有趣”盲目進行探險,卻忽視了背后可能存在的風險。
“探險的場地有廢棄醫院、廠房,還有荒郊野嶺,這些地方并不安全,甚至有不少建筑都是危房,如果沒有經驗和專業設備,很容易在里面遇到危險,尤其是對未成年人來說。”白曉說。
記者注意到,在白曉的直播間和發布的探險筆記下方評論中有很多人在詢問這些探險地點具體在哪兒,白曉卻從沒有回復過。他說,不暴露地址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些人屬于“破壞狂”性質,很多廢墟都處于無人看管的狀態,一些人會砸玻璃拆門拆家具搞破壞,甚至有人會點煙餅、燃燒棒等營造氛圍,這很容易發生火災。
認為是“廢墟”,就肆意進行破壞的情況在廢墟探險類內容創作中并不少見。記者在一些網友發布的廢墟視頻、圖片中發現,某些廢棄醫院、學校剛“走紅”時門窗還較為完整,但之后為了視覺效果,大多都被砸爛和敲碎,很多廢墟的墻面、橋底等地,還被人大量涂鴉。
一些人追求刺激盲目擅闖的“廢墟”,可能并不是“無主之地”。
一個雨夜,家住遼寧大連龍王塘轄區正要關燈休息的韓阿姨,被院子里的一陣異響嚇得夠嗆,只見來了一個人,拿手電筒往韓阿姨臥室里亂照,然后大喊“有沒有人,家里有沒有人,趕緊給我做一碗熱騰騰的面拿來”。隨后這名陌生男子又來到鄰居韓大爺家繼續搖門。趕來的民警了解情況后得知,該男子姓傅,平常從事探險直播工作,他以為這里拆遷已經沒人了,才鬧出笑話,最終,傅某因其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攜帶管制器具,受到行政拘留5日、罰款400元的處罰。
在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看來,如果是去廢棄無人看管的地方直播,這種行為一般不具有違法性,但是有一定危險性。如果私自進入有保安看守的廢墟,或是上了鎖、有封條等的廢墟進行直播探險,則可能會被認定為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朱木軍律師告訴記者,雖然是廢墟,很多場所還是有產權單位,對于破壞圍欄、門窗等方式進入廢墟,或者在廢墟探險時故意毀壞里面東西的,可能因損壞公私財物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是刑法。
故意營造恐怖氛圍
造假吸引流量打賞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廢墟探險類視頻都充滿了恐怖氛圍。為了將恐怖氛圍感拉滿,不少主播的標題和內容都是廢墟遇到靈異事件,有直播時拿著桃木劍符咒等揚言捉鬼的,還有專門去廢棄鬼屋或者傳說中鬧鬼的地方尋求刺激的。
記者發現,在這類直播中,地點往往是廢棄醫院、監獄、實驗室等,主播專挑晚上去,文案多為靈異都市傳說。在直播的過程中,主播往往會反復向觀眾強調故事背景,比如一棟豪宅發生火災,一家七口沒來得及逃出去,全部慘死于此;某棟樓之所以爛尾,是因為當時發生了工地事故,之后靈異事件頻發,工人不敢再繼續施工;醫院之所以廢棄,是因為有鬼怪晚上在走廊游走,被撞到的人可能會被拉去“作伴”……
出于好奇,廣西柳州的王雙(化名)加入了某平臺主播的戶外直播探險群,結果在今年2月22日的一場老宅探險直播中他發現,主播為了人氣流量特意找了兩個人戴上面具裝作尸體和鬼怪坐在一進門的沙發上。
“這個主播一直都是這種套路,推開門前特意調成了帶有恐怖氛圍的綠光,看到‘尸體’第一反應是向觀眾要打賞,有人打賞才上前去一探究竟。我在群里評論了一句‘演員面具都懶得換’,結果立馬被踢出了群。”王雙告訴記者,這種“一眼假”的劇本成本低廉,有不少主播會用這種方式量產視頻,打著“探險”之名,實則是在刻意烘托恐怖氣氛,只為引流漲粉,進而變現。
在某場廢墟探險直播中,有一位主播直播自己在一廢棄居民樓里遇到了一對“鬼夫妻”,女鬼愛上了主播,而女鬼老公不肯,于是三人僵持不下,廢墟里還時不時還傳出女鬼的哭聲。主播心生憐憫,直播給“鬼夫妻”唱歌。沒想到第二天,配合他們演出的女鬼就“化身成人”出現在了鏡頭里。此外,還有主播在直播中說目擊了鬼火,事后被人曝出來是噴火槍,而直播中出現的女鬼實際上是魚線拉著的床單。
一些主播為了節目效果弄虛作假,比如偽造嚇人場景等,以獲得打賞,在朱木軍看來這可能造成民事上的欺詐。打賞的觀眾,若發現相應內容為虛假的,打賞并非出自主觀意愿的,可以向直播平臺或者主播要求返還已經打賞的款項。
2022年6月2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文化和旅游部聯合發布《網絡主播行為規范》,對如何正確引導主播行業作出了明文規定,對網絡主播提供網絡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就包括不得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不得宣揚封建迷信文化習俗和思想、違反科學常識等內容。
在鄭寧看來,廢墟探險直播及其中的冒險、靈異事件滿足了一些人的獵奇心理,容易獲得流量。但是刻意放大甚至制造靈異情節,烘托恐怖氣氛,可能對觀眾,尤其是潛在的未成年人受眾造成不良的心理影響,不利于網絡生態文明建設。
廢墟并非法外之地
主播責任不應忽視
根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要求,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布含有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和其他對網絡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及其他對網絡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的信息。
鄭寧說,廢墟探險類主播應通過文字注明的方式作出警告提示,如標明“危險行為,請勿模仿”等。若未進行警示標注,有觀眾觀看后進行模仿造成受傷等不良后果的,主播及平臺均需承擔相應責任。
但記者發現,絕大部分主播并未在直播和直播回放的顯著位置進行安全提醒,甚至還有一些主播會在探險筆記中寫明廢墟具體位置,用“這里拍照能出大片”“膽子大的可以來試試”“馬上就要拆了,再不來可就體驗不到了”等話語,明示或者暗示人們趕緊去自行探索一番。在這些筆記的評論下方,有很多人躍躍欲試,其中不少是未成年人。
有主播為了進行廢墟探險,身陷險境。
有著“中國第一鬼村”之稱的荒廢村莊封門村火了之后,2021年2月年輕的探險主播薛某決定獨身前往封門村直播,結果沒想到在山上轉悠了5個多小時還沒找到封門村,想要下山時卻找不到路。又累又怕的薛某只得打電話報警,在警察的幫助下才安全下了山。
“如果主播為了刺激,在廢墟探險中出了問題,很多廢墟場所是有產權單位的,作為廢墟的產權單位,有義務在廢墟的入口設置警示標識,或用護欄進行圍擋,甚至派專人看護。如果進入者不顧勸阻強行進入廢墟,出現了意外傷害,產權單位已經盡到了告知義務,后果將全部由進入者自行承擔,也就是一般按照自甘風險規則由主播自己承擔責任。”朱木軍說。
他進一步介紹說,如果存在參與者、組織者角色,自甘風險規則免除的是參加者的一般過失責任,組織者侵權責任仍適用安全保障義務規則。組織者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和損害有最大可能的預見性,應當從全體參與者的人身財產利益出發,充分履行通知、排查、告知、提醒、注意等義務,盡量回避或者降低活動的風險,確保安全,未能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導致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光前認為,《網絡主播行為規范》中規定,對于需要較高專業水平(如醫療衛生、財經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內容,主播應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并向直播平臺進行執業資質報備,直播平臺應對主播進行資質審核及備案。廢墟探險類直播也應被列入監管審核。
“城市廢墟探險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面向公眾直播會帶來一定的模仿效應,為了主播安全與一般公眾利益,可以考慮從行業協會自律規則與直播平臺管理規則方面,加強對廢墟探險主播行為、內容進行規范、引導。”李光前建議。
李光前提到,民法典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廢墟探險本身具有一定危險性,作為廢墟探險主播,有一定的提示義務。平臺可以事前在管理規則與主播約定提示義務,事中通過技術手段對直播內容加強監管,對于未盡到提醒義務的主播,可以根據管理規則與約定,對本次直播進行即時限制,并要求主播承擔相應違約、違規責任。(記者 張守坤)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