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日訊證監會山東監管局網站近日公布了關于對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銀河,證券代碼:601881.SH)日照威海路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相關資料圖)
決定書顯示,經查,該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開展營銷活動過程中向客戶贈送禮品。二是在知悉他人操作客戶賬戶情況后,未及時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三是未及時發現并糾正客戶回訪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四是營業部營銷、合規風控、賬戶業務崗位未有效分離。
上述情形違反了《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204〕號)第八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和第四十條規定。根據《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證監會山東監管局決定對該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
證券公司違反本辦法的規定,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責令定期報告、責令處分有關人員等行政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依照《證券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監管談話等行政監管措施。
以下為原文:
關于對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威海路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威海路證券營業部:
經查,你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開展營銷活動過程中向客戶贈送禮品。二是在知悉他人操作客戶賬戶情況后,未及時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三是未及時發現并糾正客戶回訪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四是營業部營銷、合規風控、賬戶業務崗位未有效分離。
上述情形違反了《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204〕號)第八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和第四十條規定。根據《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你營業部應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內部控制,加強對營銷活動的管理,落實賬戶實名制和客戶回訪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合規和賬戶業務與營銷崗位職責有效分離,提高合規管理水平。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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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