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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孟剛)為貫徹落實《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有關條款,規范處方藥網絡銷售信息展示,國家藥監局近日發布通知,進一步強調處方藥網絡銷售信息展示規定,并要求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和藥品網絡銷售企業按照規定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通知指出,藥品網絡銷售平臺/網站(含應用程序)首頁、醫藥健康行業板塊首頁、平臺商家店鋪主頁,不得展示處方藥包裝、標簽等信息。通過處方審核前,不得展示或提供藥品說明書,頁面中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適應癥、用法用量等信息。
中國藥科大學藥品監管科學研究院執行院長邵蓉表示,不在首頁展示包裝、標簽等信息,開方前不展示說明書等信息,意在強調患者先開具處方,然后再購買藥品,而不是先決定買藥,再為了合規而開處方。
國家藥監局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和藥品網絡銷售企業按照要求開展整改,并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確保企業嚴格按照要求展示處方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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